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海軍中校涉毒卻火速退伍 遭批官官相護
3.完整新聞內文:
空軍清泉崗基地染毒案,尚未查出毒品來源,昨又爆海軍涉毒案件,重創國軍形象!海軍
艦隊指揮部主計處副處長黃姓中校,1月11日遭警攔查發現隨身背包有疑似毒品吸食器,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由高雄地檢署分案辦理。但黃返回艦指部後,除拒絕尿液
檢測外,還立即申請本月1日退伍獲准,海軍遭批官官校護,讓黃退伍了事。
警方表示,保大特勤中隊上月11日凌晨巡邏行經高雄苓雅區三多路、自強路口,發現穿便
服的黃姓中校(45歲,未婚)揹著背包獨自在路上徘徊,直覺可疑上前盤查,當場從背包
內搜出安非他命殘渣袋及一個玻璃球吸食器,於是將黃帶回調查。 警方說,黃在採尿後
坦承從事軍職,警方通知憲兵隊協助調查。
海軍艦指部政戰主任劉慶彬表示,黃在返回部隊後,由於拒絕尿篩,因此記他1支申誡;
另外,由於黃遭警方臨檢,未向部隊回報及請假延後返回部隊,也記1次申誡,均依規定
懲處。
不過海軍內部爆料,黃姓中校12日返回艦指部後馬上申請退伍,竟在本月1日獲准。爆料
人說,一般申請退伍需要3到4周程序,黃可在極短時間退伍,明顯官官相護。劉慶彬說,
黃是依規定申請退伍,艦指部依程序核予退伍,並無官官相護。未來若黃確認吸毒,指揮
部會召開人評會給予記過以上處分,讓黃不名譽退伍。
對於軍中屢爆毒品問題,綠委蔡適應批國防部雖完成《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法,可將涉法
軍人給予降階等懲處,並減少退休金領取,但迄今未將《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及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配套修法完成,懲處難以落實。蔡強調會督促國防部盡
速完成相關修法。
藍委馬文君批評海軍讓黃姓中校閃退,是「姑息迴避」。她強調,在沒有全盤了解黃中校
毒品的取得、傳遞前,就迅速讓黃退伍是明顯失職,海軍應全面啟動清查。(政治中心/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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