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外勞 竟有蓄奴條款?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2-27 18:50:36
UDN
台灣外勞 竟有蓄奴條款?
外籍移工離鄉背井來台工作,可能因遇到惡老闆,遭受不平等對待。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只需一紙通報,不需提出證明,就能讓移工變成逃跑外勞。要撤銷逃跑註記,卻難如登天,部分不肖雇主藉此威脅移工乖乖聽話,否則將其遣返。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這項規定宛如蓄奴條款。
2013年就服法56條修法後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惟棟說,修法前移工失蹤三日,雇主才能通報,修法後雇主聯絡不到移工,就能立即以書面通報逃跑,行政機關不需經查證,也能拘捕移工。
許惟棟表示,一旦移工被註記為逃跑外勞,相關的人身自由、工作及居留等權利,立刻遭到剝奪,後續也可能面臨罰款與遣返。要撤銷逃跑註記,移工必須提出諸多證據,證明沒有逃跑意圖,相關程序曠日費時,經常一拖就是半年以上,若沒有移工團體協助,要成功撤銷不太可能,現行規定不符合比例原則。
外籍移工F(化名)去年10月打電話,向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求助說,他明明在公司宿舍,警察竟說他逃跑,要逮補他。許惟棟說,移工F因為職災,對雇主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首次開庭的隔天,雇主卻向主管機關通報F逃跑,一經通報,警察立刻找上門,但職災期間,F一直都住在公司宿舍,很明顯,雇主是基於報復心態,惡意通報。
許惟棟說,外籍漁工J(化名),去年8月因仲介要強迫將他遣返,上門求助。協會依法通報、安置、舉行協調會,完成勞資爭議處理,原雇主與仲介承諾會撤銷J的逃跑通報。事後主管機關仍要求J,必須提供未失聯證明,原因是雇主沒有撤銷通報,諷刺的是,J當時正在安置中心等待轉換雇主。
許惟棟表示,協會多次向勞動部反應,卻得到這只是少數個案的冷回應。台灣勞工可以自由換工作,不會被冠上逃跑本勞,逃跑外勞意味的是移工不自由,是附屬於雇主的商品。若不設法改變,就服法56條就像緊箍咒般,牢牢扼住全台60多萬移工。
立委擬修法:雇主須舉證
依據就服法規定,雇主不需舉證,就能通報外籍移工逃跑,移工最終恐遭遣返,部分雇主以此威脅恐嚇,甚至報復移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現行法讓雇主與移工權利不對等,不符合比例原則,她將提案修法,未來雇主通報外勞逃跑,必須舉證,行政單位也須從嚴查證。若雇主惡意通報,將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吳玉琴表示,原先修法是為保障雇主的權利,根據過去案例,外籍移工失聯,可能是因公受傷或遭到雇主不當對待,暫時前往其他地方避難。如果雇主沒經過查證,隨意通報失蹤,警察單位不經過查證,就展開拘捕,移工權利會受到侵害。
吳玉琴說,她將提案修正就服法56條,包括嚴格證據法則,未來雇主通報移工失蹤,要提出相關具體事證,行政單位也要落實嚴格查證,不能隨意抓人。其次是行政救濟原則,移工遭雇主通報失蹤,若不是事實,可以申請解除,相關程序與舉證應比現行規定寬鬆。
對於謊報外勞失蹤的雇主,吳玉琴表示,修法將增訂罰則,最高可罰30萬元,希望對不肖雇主有警示作用。此外,她將要求勞動部,盡速擬定相關作業辦法,真正落實外籍移工的權利保障。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09/2309810
備註:
用黑工好處
1. 仲介轉介工作賺錢
2. 苛扣薪資,轉為自身利益
3. 僱主省勞健保,就業安定基金
4. 僱主本身不具有聘請外勞資格
5. 省去外勞回國重新申請的手續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2-27 18:51:00
廢物高雄連派個勞工局作秀都懶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7-02-27 18:51:00
勞動部表示
作者: destiny5566 (命運ㄟ吉他)   2017-02-27 18:51:00
不爽不要做阿
作者: hipocritos (兔尾)   2017-02-27 18:52:00
廢物高雄
作者: gfive3355   2017-02-27 18:52:00
最美的風景 讚讚讚
作者: paul0917 (保羅)   2017-02-27 18:52:00
贏這麼多本錢夠沒差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27 18:52:00
只要外勞來台時上個幾小時的就解決了
作者: Vladivostok (海参崴)   2017-02-27 18:53:00
這件事比228還扯,還"擬"修法而已喔?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7-02-27 18:53:00
減少外勞吧,他們搶了台灣人工作
作者: tgyhum (vinc)   2017-02-27 18:53:00
用逃逸外勞對雇主根本沒保障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2-27 18:53:00
超爽的 比母豬告性侵還爽 可以合法誣告這麼久了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2-27 18:53:00
惡性重大 一年後才爆. 這代表?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02-27 18:54:00
快笑中國沒人權啊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02-27 18:54:00
要保障幹嘛 慣老闆要錢要命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2-27 18:55:00
難怪慣老闆那麼缺外勞
作者: UC93 (鋼彈王子)   2017-02-27 18:56:00
他們請外勞本來就是要拿來當奴隸的 不是嗎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2-27 18:58:00
還好吧 健保都有一堆醫奴了 哪需要大驚小怪
作者: ssaprevo   2017-02-27 18:58:00
閩南人把血緣同根的東南亞人當肉便器兼勞動奴隸是常識吧
作者: ghgn   2017-02-27 18:58:00
台灣連本勞都壓榨了 外勞有啥奇怪
作者: drigo   2017-02-27 19:04:00
不少民代或官員插股仲介公司或收賄, 難怪政府遲遲不敢處理蓄奴事情, 藍綠一樣啦外勞仲介潛在市場幾百億, 進愈多外勞賺愈多, 誰會去擋
作者: jk01   2017-02-27 19:06:00
表姐還不出場?
作者: drigo   2017-02-27 19:06:00
想解決這件事辦法就是讓外勞能組工會
作者: alingap (快殘廢了)   2017-02-27 19:17:00
標準答案:少數個案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7-02-27 19:18:00
最美麗的風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