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損壞、隱匿228史料 將研擬立法處5年以下

作者: Qoo2222 (Qoo2222)   2017-02-28 13:44:29
被調查者若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可罰鍰3萬元到30萬元,且得連續處罰。若毀
棄、損壞或隱匿政府各級機關、政黨、附隨組織及228事件紀念基金會所存之政治檔案,
或令不堪用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治檔案的定義是什麼啊????
如果是各級機關的政治檔案
應該能夠找到明確的範圍
但是政黨 甚至是228事件紀念基金會的政治檔案就超級模糊吧
一張照片或是黨內活動文件 也算是政治檔案嗎???
另外針對特定組織 (e.g. 228事件基金會)立法合理嗎???
之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相關法律已經被罵死了
現在還要弄這種針對特定組織的法律嗎???
還有所謂的"被調查者" 是指被誰調查???
如果是被司法機構調查
針對湮滅證據 不論是民法或刑法都有相關罰則
還是這邊的調查不是指司法機構???
未來會有其他機構來"調查"
作者: flushwing (專業邊緣人緋翼)   2017-02-28 13:46:00
政黨不就只有kmt一個 是在共三小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2-28 13:46:00
完惹,另一波文字獄要開屎惹
作者: CGZB (ZB)   2017-02-28 13:47:00
你不令這法條 一堆檔案庫都要失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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