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司改國是論辯/檢察官是行政官還是司法官?
3.完整新聞內文:
針對司改國是會議「檢察官定位」的議題,成大法律系教授李佳玟直指「這是一場烏龍司改
、法務部限縮議題」,法務部代表刻意不願將檢察官定位及檢察體系組織改革列入會議討論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也認為,審檢不徹底分立,司改就是玩假的。
李佳玟及林孟皇都是司法改革會議第三分組的委員。李佳玟指出,司改第三分組會議討論的
議程原本包括檢察官的法律定位問題及檢察體系的組織檢討,但上周三開會,幾位法務部代
表都說不需要在會中談,最後改成報告案,法務部刻意限縮司改議題。
李佳玟說,檢察官的屬性是行政官還是司法官,牽涉到應採何種監督體制,但不論如何都要
符合權責相符原則;檢察官有權辦案就應接受相當程度監督,一個法治國家不該容許檢察官
為了伸張正義就可完全不顧手段辦案。另外,檢察一體該如何運作,如何避免政治干預檢察
權及檢察官退休優遇制度,都應一併談清楚。
林孟皇表示,法務部派出的檢察官都在反改革,沒有自我反省,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
的檢察官能開偵查庭、關起門來辦案,檢察官作的不起訴處分還有確定力,這些都該討論改
革。
林孟皇指出,按訴訟體制,檢察官如同當事人,目前世界各國都是將檢察官放在行政體系下
,我國也將檢察官放在行政院下,因此有所謂的檢察一體,結果反致政治力恣意介入檢察官
辦案。
林孟皇說,之前某學運領袖被檢方聲押,曾有檢察官到法官論壇爆料,希望法官不要押,因
為該案是「呈上意」聲押辦人,最後法官認為全案不構成犯罪而無保釋放,這就是典型的政
治干預辦案。
他指出,我國檢察官獨創一格具有司法官角色,列入法官法保障,導致老百姓分不清檢察官
和法官,以為檢察官起訴即被判有罪,各地檢察署還冠以法院之名,讓百姓誤以為法院和檢
察署是一體的,檢察官甚至還有拘禁逮捕、限制出境之權,卻不必如法院公開透明預審;檢
察官定位問題不解決,司改就是玩假的。
律師尤伯祥上周也在會議中說,檢方的起訴對人生影響重大,還握有強制處分權,但檢察官
能被究責嗎?檢察官關起門來開偵查庭,「比法官還凶」,檢察官定位的問題不能丟回法務
部自行討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9939/2309461
5.備註:
台灣老百姓很多的確分不清檢察官和法官,以為檢察官起訴即被判有罪,
各地檢察署還冠以法院之名,讓百姓誤以為法院和
檢察署是一體的
檢察官關起門來開偵查庭,的確很多「比法官還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