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us203ft (拿摸膩害)》之銘言:
: 就是啊,我看大家好像對殺人律師很不滿
: 是不是只要犯罪過的人就應該待在社會底層
: 永世不得翻身,最好是一輩子關起來呢?
: 知錯能改原來是謊話來著?
這種殺人的還好意思跟人家談更生人?
現在討論的這個傢伙
是殺了一個人,只關八年
然後現在還可以在證卷行上班工作
以現況來看
這只不過是少了八年
然後現況跟一個大學不念書的魯蛇差不多的人生而已
啊我們來看被他殺的人
沒有了,全部都沒有了
從親朋好友從所有人的記憶中慢慢消失
所有的夢想跟願望不可能實現也不復存在
人生前半載做的努力全部白廢,當初付出越多損失越慘
連魯蛇都比不上
殺了人還可以做一些有頭有臉的工作
在證券行上班而不是每天排隊到工地當臨時工
這樣子叫做社會排擠更生人?
死者呢?
死者才是被這個社會所遺棄排擠的人吧
一個殺人的傢伙沒有賠上對等的價值那也算了
旁觀者認為司法沒有做到公平正義那也算了
殺玩人出獄還可以過一個平凡的人生那也算了
哇 跟我說這個人要進國會司改
當我們這些從小認真做事努力壓抑怒氣克制自己不犯罪認真生活的人是白癡就對了
林北每次在路上看到闖紅燈的三寶就怒到想乾脆不煞車撞下去算了
林北每次遇到態度服務超差的店員就怒到想乾脆抓他的頭去撞櫃檯算了
林北每次路上看到揮五星旗的支那人就怒到想乾脆把他的門牙直接打斷算了
為什麼沒有這樣做,是因為林北還想要認真生活
現在一個不認真生活殺人的人渣竟然還要進國會
指導我們未來要怎麼認真生活
你他媽的我先去買菜刀殺了剛剛那個巷口跟我大小聲的北七店員算了
操你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