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學跟我說他的一個哥哥有強迫症,妹妹有被害妄想症,因為有被害妄想症的妹妹無法
理解強迫症的行為,常常認為他哥哥會碰她東西,對他怎麼樣 ; 以至於常常吵架,甚至
到吵架。
而他的妹妹個性又很硬,聽不進別人的勸,自以為是態度很高 , 這兩個根本就是上輩子
不對盤,這輩子更不對盤,若投胎到下輩子的軀殼,那真的更不幸。
所以我的同學被夾在中間當和事佬很痛苦,苦又沒人可體會,這樣子下去照顧著與被照顧
者都受苦。
有沒有可以把若患有精神疾病嚴重到那種程度後,一律安樂死or槍斃的法條之掛?
畢竟精神病患不容於社會,早點讓他們解脫免受苦於世,這樣對兩方都不會那麼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