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自由
假裝眼睛不適要攙扶 男竟拉少女手摸下體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9月晚間,楊姓男子在新北市三重區某巷弄內,見到16歲
少女小玉(化名)落單,上前假裝自己眼睛不舒服,要求小玉攙扶,卻強拉她手摸自己下
體,新北地院法官審酌楊男家中有身心障礙的父母,且犯後認罪,被害者也不願提告,依
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緩刑3年。
本案發生於前年9月8日晚間7點半,26歲的楊男見到小玉落單,假裝自己眼睛不舒服,要
求小玉攙扶,卻強拉她手摸自己下體,小玉嚇傻報警處理。
法官斥責楊男戕害小玉身心健全成長,考量他認罪,且家中有身心障礙的父母,加上小玉
及父親都不願提告,楊也有接受身心治療輔導教育,給予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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