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iaoior (xiaoior)
2017-03-02 20:56:12※ 引述《Davichi5566 (我們不會再見面了)》之銘言:
: 很多人說借出去的錢就當呆帳
: 要有預期拿不回來的準備
: 可是我不想啊 所以要求寫
: 金額不小 約5萬
: 這樣很不夠朋友嗎?
版友已經很多回覆了
我的意見是能不借就不借,如果你已經借出去、除了預期拿不回來的心理準備要做好外,後續你會不時想到這筆錢討不到而心情低落的狀況也是會發生的。
需要寫借據以外,最好讓對方能夠按月還一定額度的款項(至少是有誠意還款的狀況下);借據上面也應該註明對自己有利的條目,而不是對於對方有利的。
當然還是老話能不借就不借,再好朋友因為錢反目成仇的事情太多了,只要跟利益扯上關係的狀況都不會有好結果——無論是借貸方的人品一直到借了錢才被看清等等。
我自己就有遇到樂器行小開,欠我六萬一樣可以天天抽菸喝酒吃檳榔上酒店、然後要跟他拿錢耍無賴,放一句「阿就沒辦法給你不然是想怎樣」的,你能拿他怎麼辦?
討錢討到好像我才是壞人、甚至說要找人處理我,這年頭欠錢的講話都比出借那方兇。
最後再說一次,除非你很有把握對方的人品,不然再好的朋友扯到錢關係就會變質
今天討錢討到不愉快,大家表面上就算還好、私下也有隔閡,朋友也不用當了
你不借他,他沒什麼好說的;一旦借了,你們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會還你是他人品好、以及你的運氣好,不還你就……會生悶氣到出問題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