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深夜出勤單親爸自撞身亡 保全公司竟這樣回應…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03-02 21:3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彰快速道路(台74線)北屯路段昨深夜傳出有一名林姓男子在
開車上班途中,疑因身體不適不幸自撞橋墩,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有媒體就林男的工
時及投保情形詢問其任職的保全公司,結果得到的回應卻是「一個這麼小的事情,你們搞
得這麼複雜」、「工作怎麼會超時,晚上上班時間還可以睡覺」。
保全公司:林男白天在做傳銷
警方調查指出,62歲的林男是在工廠擔任保全,與妻子離異多年的他獨自撫養2名已30多
歲、卻分別患有智能障礙與不識字的女兒,他在出門前曾向女兒表示「胸口很悶」,但為
了生計還是開車外出上班。林男是在昨深夜要前往工廠上班,在行經北屯二匝道時,突然
撞上匝道橋墩。
據《蘋果》報導,針對媒體詢問死者的工時及投保情形時,保全公司的吳姓總經理竟稱「
他本身八個小時在工廠上班而己,怎麼會超時,晚上時間還可以睡覺,正常休假都有啦」
,至於勞健保的部分,吳姓總經理則說「都有啦,團保都有啦」。之後吳姓總經理甚至一
度不耐煩的表示「一個這麼小的事情,你們搞得這麼複雜」,讓現場記者傻眼,不過當現
場記者反問時,他則提到,「為什麼你不到他傳銷公司去一下,他白天在做傳銷啊」、等
了解事故的狀況之後,「再向你們報告,你們就不要來吵了嘛!」
報導指出,有死者友人今質疑公司並未幫林男投保,台中市勞工局對此指出,死者所屬的
保全公司並未幫林男申請保全人員特別工時(每月上班含加班最多288小時),而是用一
般行政人員的工時去計算(每週最多40小時,每月最多加班46小時),但除非勞工有異議
,不然並不違法。
不過勞工局也指出,因保全工時特殊,依勞基法規定享有「每月最高工時可達240小時,
加班最多可達48小時」保障,因此明將派員前往調閱出勤記錄,由於公司是用一般勞工雇
用林男,若林男的出勤超出一般勞工的規定就算違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91566
5.備註:
生死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