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liberty
2.完整新聞標題:
世新喊冤:就是依法 才簽研修承諾書
3.完整新聞內文:
世新大學為吸收中國學生,私下簽署研修承諾書,引發批判與質疑。世新校方昨發聲明喊
冤,聲稱就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高教結盟或合作範圍不得涉有政治性內容,
因此該校終身教育學院才會提供研修承諾書,做法完全符合交流目的與教學倫理的要求,
畢竟中生不是來學兩岸政治關係或來參加政治性活動,世新主張自己未違法,將向教育部
說明。
「台生去中國 也不想一直聽到統一」
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昨在立院答詢時表示,不是學校自己說未違法就未違法,教部將詳
查。教育部國際司司長楊敏玲表示,已要求世新提報簽署過程和適用對象,將進一步查處
。
世新大學公共事務長葉一璋昨表示,研修中生多半就讀該校廣電或觀光等系,為維護學術
中立,課程內容不涉及政治敏感議題,就像台生去中國,也不會希望一直聽到統一等議題
。
「避開政治議題 不能和一中畫等號」
他並說,和世新交流的中國大學約有一百校,其中五十校往來頻繁,僅少數學校個別要求
簽署研修承諾書,才願意讓學生來台研修。但研修承諾書僅是避開政治敏感議題,不能和
簽署一中承諾書畫上等號。
世新聲明表示,終身教育學院中生服務中心為體現兩岸學術交流的善意與效率,兼為維護
兩岸高教交流合作管道的暢通,而提供部分中國姊妹校申辦赴台手續所需的「研修承諾書
」,說明課程內容不涉及兩岸政治敏感問題,這是對中生選擇學習專業及內容的尊重。何
況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高教結盟或合作範圍也不得涉有政治性內容,因此,承
諾書的做法完全符合交流目的與教學倫理的要求。
「承諾書發給個人 未違反兩岸條例」
世新並強調,承諾書是為使中國的師生研修申請順暢,依據單一、個別申請人的需求而提
供,其發給對象為個人;承諾書兩造也非學校與學校,世新大學與中國各校的學術交流協
議,均按規定在事前報請教育部核定,終身教育學院是依據協議內容執行中生來校短期進
修業務,承諾書只是個案學習內容的說明,並非個別的締結聯盟或合作行為的約定,並未
違反兩岸條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82668
5.備註:
原來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高教合作不能涉有政治性內容
那這樣那份承諾書就不會違法了(昨天教長潘文忠應只是虛張聲勢)
況且媒體稱之為"一中承諾書"本來就蠻奇怪的(媒體標題殺人吧!)
承諾書內容完全沒有寫一中
而是排除兩中/一中一台/台獨
那這樣也算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合作範圍也不得涉有政治性內容的規定
當初在簽署這份承諾書時
校方應該有先看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
所以不用正面表列 採用負面表列(就是不涉及那些政治性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