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
: 看推文似乎早有業者用這手法
: 用來迴避給付加班費的問題
: 這樣子看來
: 與其說什麼對一例一休開什麼槍
: 不如說業者吵一例一休什麼成本上升根本都是假的
: 只要另外設間公司用工時移花接木大法
: 哪有這些問題
: 根本完美繞過勞基法
: 真是讓人不得不佩服慣老闆這份繞過的功夫
這種手法不是新聞了,看看幾年前的面板大廠的產線、包裝、倉儲
部門,全部都是外包人力公司。
台南奇X廠週遭就有10幾家奇X人力仲介。基本上一約是11個月又15天,
約滿解約,再由B公司續約11個月又15天。第三年也是一樣轉約去C公司。
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1.規避年資問題,如果滿一年就會有獎金、特休等問題。
2.規避經常性業務從約聘變正職,裡面很多人都是同個性質工作做了5~6年。
依照勞基法早該轉正職了,可是這樣人力派遣約斷斷續續就變成非經常性…
而且這些人力派遣的負責人,都恰巧全是奇X裡面的主管…
這樣玩永遠不缺人也不用發退休、資遣。而最棒的教學範本是誰?
最完美的範本就是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制度…政府帶頭示範如何壓榨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