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縱火奪1家6命 惡男遭判死刑當場驚呆
男子湯景華2014年曾在餐廳跟男子翁祥智起衝突,他不滿控告翁男傷害卻判無罪並確定,
去年3月23日凌晨前去翁家縱火,造成翁家6死慘劇,翁男當兵在外才逃過一劫,全案經新
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開庭時湯男仍全盤否認,翁男則透過律師表達非常氣憤
,希望判處湯男死刑,合議庭下午兩點半宣判,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尚可
上訴。
湯景華今天出庭時,表情呆滯、略帶驚惶,聽到法官判他死刑後,嚇到驚呆兩眼直視法官
,最後僅說要法院將判決書寄給家裡、律師。
被告湯景華(50歲)2014年4月晚間,在下雨天和李姓友人到三重某餐廳用餐,正好翁祥
智(24歲)及女友也在吃飯,李男將傘帶進店內,遭江姓老闆勸告,李男、湯男卻開始抱
怨店家態度不佳,引爆口角肢體衝突。
事後湯男宣稱遭江男、翁男毆打,害他摔落階梯2次受傷,控告兩人傷害,但新北地院審
理時,找來江男妻兒、翁男女友以及湯男的李姓友人作證、對質,卻發現湯、李對發生過
程交代不清且矛盾,因此以沒證據顯示江、翁有動手,判無罪確定。
不料湯男卻懷恨在心,從法院判決得知翁男住處後,在去年3月22日買了汽油,再刻意變
裝掩人耳目,戴上黑色安全帽、白色口罩,穿上黑色雨衣,趁凌晨跑去翁家,先移動原本
對準翁家騎樓的監視器,再「三進三出」縱火燒翁家透天厝,造成翁男父母及姊,以及叔
叔、嫂嫂及堂妹均死亡,僅表哥獲救,翁祥智則因服役不在家,幸免於難。
檢警追查,發現湯男跟翁祥智有舊怨,曾出現翁家失火現場,將湯男逮捕到案。檢方偵訊
時,湯男一度坦承,稱只是想給翁祥智教訓,卻不知會燒死人,後改口吃了安眠藥,不知
做了什麼事,卻提不出任何吃藥事證,也未通過測謊。
新北地檢署認為湯男所言全屬卸責之詞,認為他明知翁家附近人口稠密,停放機車眾多,
仍在深夜縱火造成6人無法逃生喪命,更波及13輛汽機車,依殺人等罪起訴,並請法院重
判。(孫友廉/新北報導)
最近的新北消防隊員真的滿辛苦的,感覺不少縱火案都在新北(上一次判決是在二月)
只是我剛查了一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易字第445號刑事判決
是說告訴人是因被告A爭執故造被告B及其妻拉開以至於跌落樓梯受傷
之後就沒有看到檢察官為此上訴了(或聲請上訴遭否準?)
換言之,如果經地檢署起訴後遭法院判無罪,被害人自無從申訴?
只是也沒有看到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
不過就算有再大冤屈也不至於抄家滅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