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這次原民團體要求什麼呢??
: 要求那些他們祖先活動過的區域上面的私有地主,
: 使用土地要經過他們的知情同意.
: 但是原住民基本法沒有授權, 政府不敢做.
: 涉及有多大呢?? 100萬公頃的私有地, 大概有1/3個台灣大.
: 對了, 政府還已經要撥出80萬公頃公有地供他們使用喔.
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61040
暨南大學原鄉發展專班助理教授莎瓏‧伊斯哈罕布德表示,所謂原住民傳統領域是指原住
民原本生活的空間,且土地不是私有,而是屬於部落或家族集體擁有、共同使用,但數百
年來歷代的殖民政權用武力、欺騙或制定政策的方式,奪走原住民族的土地。根據原民會
從2002年到2007年間所做的傳統領域調查,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大約是180萬公頃,占台灣
一半的面積,如今按照劃設辦法卻只有80萬公頃。
私有土地的所有權不會因為被劃入傳統領域而改變,莎瓏‧伊斯哈罕布德說,小型、個人
的使用是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要在傳統領域內做大型開發案如飯店、礦場,就必須取得
原住民族的同意。莎瓏‧伊斯哈罕布德指出,目前東海岸幾個大型開發案都是位在傳統領
域內,影響原住民生活與環境,例如杉原灣黃金海渡假村私有地比例100%、滿地富遊樂區
有93%、杉原棕櫚灣濱海渡假村則是70%。莎瓏‧伊斯哈罕布德擔憂,一旦私有地被劃出傳
統領域,這些大型開發案不用經過原住民族同意,就能進行開發。
「這個國家還是沒有辦法真正面對原住民真實存在的歷史。」歌手巴奈認為原民會的劃設
辦法僅僅是描繪現況,但傳統領域是指祖先以前生活的空間,「我以為小英的道歉,我們
可以開始真正的在這個島上當真正的人。」巴奈質疑,用一個劃設辦法合法偷走原住民族
100萬公頃的土地,「這個叫做有良知的政府、道歉的政府嗎?」
如果被劃入...不管你是不是100%的私有土地..你要開發就一定要經過他們同意
奇怪...最愛講傳統的話..那麼當初打輸日本人土地就應該全沒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