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例一休被開第一槍? 知名飲料連鎖竟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3-03 20:55:05
※ 引述《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一例一休被開第一槍? 知名飲料連鎖竟這樣規避加班費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一例一休被開第一槍?今年上路的一例一休,加重休息日加班費,出現第一個企業「A地
: 工作、B地加班」違法案例。
: 台灣工人先鋒協會於今年年初,陸續接到於COMEBUY(長沂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工作的王
: 先生與阮同學申訴,指COMEBUY強迫員工簽署合約,將超過八個小時的加班工時,以及假
: 日加班的工時,轉移到名為「威顧集團」的第三方公司,以此方式規避勞基法加班費。
: 協會並發現COMEBUY違法超時加班,單日工時18小時,以及未給付加班費等惡劣狀況。
: 協會指出,王姓員工在協會輔導下向勞工局提起勞資爭議調解後,竟被COMEBUY惡意解雇
: ,嚴重違法,要求勞動部及北市勞動局盡速介入,並要求COMEBUY立即改善,否則將會發
: 起抵制行動。
這就是 勞動派遣 啊~~~~~
勞動派遣,派遣公司本來就不會在場監督,派遣的是人力,是要派單位負責派工作內容.
以前因為轉一手多成本比較麻煩,短時間的加班,原公司就想說 1.33 還好
實報實銷, 所以沒有拿來實作.
現在改成一例一休,加班四個小時起跳.
雇主當然就會把以前束之高閣的想法拿出來做.
: 交大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勞動視野工作室成員邱羽凡表示,此案威顧集團完全不在現
: 場指揮監督,是否屬於不存在的雇主?勞動契約一般必須實質認定,而非任何人說是雇主
: 就是,否則就是「假承攬」。她說,加班費並非一例一休新規定,COMEBUY以前就不發,
: 以前就已違法。
: 出席記者會的阮同學去年6月在COMEBUY政大店打工,她說打工常常單工工作超過八小時,
: 但從未領過加班費,年年店長個別約談員工,指出公司不可能給加班費,要求他們簽下同
: 意書,將加班時數移轉到威顧集團;別的同事以為是一般公文都簽了,她知道這是公司規
: 避新法上路後的勞檢手法,因此沒有簽,她也擔心未來加班時提供外送,萬一出意外就沒
: 有保障。
以前加班沒加班費?? 這違法沒錯啊....可是你們又不檢舉,
勞檢人員各個都超時工作,只差沒有自己勞檢自己
(幹! 公務員沒勞基法保障啦~~~)
現在?? 八小時後換雇主,做事就有錢可以拿,有問題嗎??
: 王先生則是COMEBUY TEA正職員工,他說公司約定一天正常上班九小時,每個月被要求做
: 到超過法定上限的198小時,由店家排班,如果做不滿198小時,還會被倒扣薪資,但若超
: 時加班,最多只給時薪1倍,從未給1.33倍或1.66倍,被欠加班費至少一萬元以上。
可以告到勞工局....
: 春節期間加班,時數也移轉威顧公司,公司未依法給二倍薪資,只說要分配營業額的35%
: 給員工。更惡劣的是,他在群組詢問權益,卻被公司威脅妨害名譽,保留法律追訴權,並
: 在申請調解後,被公司解僱,法務室前一天才打電話告訴他,指隔天就不用來了。
: 現場出示的威顧集團公文顯示,「每日正常八小時工資,由COMEBUY支付,正常工時以外(
: 晚間六點過後、例假及休假等時段),必要時採承攬或委任制度,屬於計酬人員,由威顧
: 集團發放承攬報酬。」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0/2317993
: 5.備註:
: 台灣的老闆真的很棒
本來就是了....
作者: zegale (真紅的聖痕)   2017-03-03 21:06:00
就是一份工作要做到死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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