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土豪哥在監獄狂吃零食的新聞,讓我有感而發想說台灣媒體拜託你這種報導
只會讓台灣的獄政人員更加的污名化好像監獄有錢就可以各種爽各種福利拜託你們報導觀
念停留在上世紀啊
如果是二十~幾年前那我相信有錢在監獄真的很大尾但現在各種規定還有法條都很透明化
了,只要沒有被禁見家屬就可以從接見室的合作社幫忙買生活用品、零食進去,金額也是
有上限的大概每個監所規定一次2000到4000不等以土豪哥剛進去還是,四級受刑人一個禮
拜只能會客一次,包括買東西寄菜就是一次,還有每個禮拜可以在監所裡面開購買清單同
樣金額也是有限制的而且監所裡面,完全不用現金用的是勞作金,還有家屬來會客寄進去
的錢所有的花費都是直接從類似戶頭的裡面扣除統一由總務課行政人員負責,
出獄移監、戒還統一由法警或獄方人員帶帶到總務課窗口當面跟你核對並且退現金給你,
移監或是戒還到其他監所也是一樣模式將身上所有現金交由總務課入帳如有隱瞞將會被判
處重大違規,並且即使你很有錢獄方人員也會控管金錢數量會讓你的個人可用的勞作金不
超過兩萬五千元即使你在有錢頂多讓你開單買東西送其他獄友讓你在裡面講話比較大聲就
是這樣而已分到比較好的床位這樣而已,當然如果你是雜役、或是其他小單位比如炊場就
是當兵的伙房、搬運隊、營繕隊等等會有其他福利比如:
睡大通鋪、環境叫衛生一點、比較單純因為作息、生活就像軍隊但這些都是要用非常大的
勞力換來的,所以監獄真的不是一個有錢定生死的地方,即使你在外面是縣長進來之後一
樣你要被監視一舉一動、還有你沒有名字只有刑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