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P有法律禁止嗎?我只聽過他們說吸毒助興有什麼不對?而已
不過既然同性戀普遍感情不專一,又喜歡多P
為什麼還要修改民法呢?根本沒有家庭觀念就何必結婚呢?
沒事就搬出歧視的大絕招,好像這樣做就可以為所欲為
連捐血都可以扯上歧視,真是夠了
男同性戀罹患愛滋病的比例是異常的高,因為高得嚇人,為了避免愛滋病傳染
才禁止男同性戀捐血的
但是性平團體就是搬出歧視的大旗,強制通過男同志捐血的規定
然後男同性戀變本加厲繼續大搞多P;而且要捐血
說愛滋病又沒什麼,只是慢性病而已,吃藥就能控制
婚姻是正常男女間的傳統;同性戀的性別、價值觀、家庭觀念都跟正常男女不同
根本就不應該爭取修改民法,實施正常男女的婚姻制度
應該訂定同志專用的法律;才符合同志的文化、價值觀、性別
※ 引述《Bejita (Bejita)》之銘言:
: 女同志爭婚姻平權
: 男同志爭多P合法化還想享有政府保障
: Gay版開始內戰了
: 多數的多P淫亂甲開始霸凌少數的好甲
: 要求全台灣人民讓多P合法化
: 婚姻平權都不一定會通過
: 男甲開始肖想多P合法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