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一般手無縛雞之力的鄉民和魯宅
在路上遇到搶匪 大部分的反應應該都只是乖乖的把錢拿給對方
然後說 : 我給你錢,放我走, 我絕對不會報警, 絕對不會
一般良家婦女在暗巷遇到持刀的強姦犯 可能反應也是和強姦犯說:
放過我, 我發誓~我絕對不會報警,絕對不會
然後任對方逞其獸慾
本魯想問的是 :
搶匪取得想取的錢
強姦犯取得婦女的貞操
這樣目的不是都已經達到了嗎? 他得手還能繼續物色下一隻肥羊
既然這些事情這麼簡單
那為什麼奪去被害者的性命呢?
奪人性命雖然容易 但問題是後續會出現一堆未知又棘手的問題
就算沒被抓到 要再繼續犯案 難度也會增加不少
有沒有搶匪和強姦犯 殺人的心態是什麼的八卦?
強盜殺人和強姦殺人沒被警方偵破的比率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