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靠,這篇mobile 轉來的鳥討拍文可以被同情推爆
TMD 一推年輕鄉民真的很理盲ㄟ...
就算不看法律,
光是作者去盧「承辦」講過全部撤銷... 就可以把自己當受害者
大家不覺得這種可憐之人常有可惡之處嗎 !?
一直指責對方講過,那我可不可以說你當初會錯意,聽錯字 ?
更何況對方只是承辦ㄟ...... 就算他講錯話,也不具有效力,
白紙黑字一直是在社會打滾相當重要的東西,這很難理解嗎 ?
建議最好就去去告他瀆職啦 !
跟承辦之間的爭執,可以讓你無限上綱指責市政府強佔你家土地...
然後一堆鄉民同情推...
TMD 這比被以色列墊爆還令人難過... 唉
※ 引述《DICB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之銘言:
: ※ 引述《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之銘言:
: : From: Mobile01
: :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69&t=5084645
: : 家父有一塊土地從74年拿到權狀以來未持分未共有未做任何處分,
: : 家父是土地唯一一位土地所有權人,
: : 在不知情完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高雄市政府於103年9月將土地登記給他人,
: : 如今建商佔著這塊地打地基蓋起了房子
: : 整個過程我將它稱之為TMD事件。
: : TMD事件從103年9月發生,直到106年3月2日我家始才得知。
: : 106年3月2日發現家父的土地竟然被開挖地基打地樁蓋起整排房子,
: : 當下錯愕萬分,直覺土地遭人侵占!
: : 家人驚覺事態嚴重,決意隔天分別跑地政事務所及土地開發處要求說明。
: : 為什麼會跑土地開發處?
: : 因為家父這塊地是高雄市第45期自辦重劃區土地裡頭的其中一塊地。
: : 高雄市第45期自辦重劃自95年開始辦理重劃,迄今仍未完成。
: : 發現土地被侵佔的當天〈106年3月2日〉我打電話質問理事長,理事長含糊帶過,
: : 當下我內心有底,我爸土地極有可能被吃掉了。
: : 106年3月4日早上我帶著憤怒到土地開發處找重劃承辦人詢問
: : 〈現任承辦人姓蘇,自稱105年開始承辦這項業務,下列對話以蘇稱之〉
: : 我:重劃完成了嗎?
: : 蘇:沒有。
: : 我:為什麼沒有完成的情況下,竟然有人侵佔我爸的土地蓋房子?
: : 蘇:因為已經登記給重劃後的地主。
: : 我:重畫未完成,我爸的土地權狀仍在 我爸就是土地的所有權人,憑什麼將我爸的地
: 登?
: : 蘇:沒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已經先作登記。你手上孔宅段這張是舊的,
: : 現在去申請謄本只會申請到合作段的這張。 (蘇指著印出來給我看的重劃圖〉
: : 我:我在大前年、前年、去年都打電話進來問,承辦人告知我登記的土地
: : 因為有地主提出訴訟已經全部撤銷,而且因為重劃區有多起訴訟進行中,
: : 在法院判決結果出來以前不會再做登記,你現在卻跟我講沒有全部撤銷?
: :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是有牽涉到訴訟的土地才有撤銷。
: : 我:所以你現在是要否認有在電話裡講過全部撤銷這句話?
: : 蘇:我沒有說全部撤銷。
: : 我:當初我在打電話詢問承辦人之前,我有先打去問重劃會理事長,
: : 理事長也跟我說全部撤銷,我認為不能只聽理事長一個人說詞,
: : 又打電話進來市府問,承辦人也說是全部撤銷,
: : 就是因為你們二方都說是全部撤銷我才相信!
: : 你現在跟我說沒有全部撤銷,在我爸有權狀、我爸是地主、
: : 我爸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你們市政府竟然把我爸的土地登記給別人,
: : 而且沒有撤銷,你這個騙子!
: : 蘇:我絕對沒說過全部撤銷。
: : 〈這時候蘇的上司科長也替蘇贊聲,聲明他們不可能說是全部撤銷〉
: : 我:反正當時電話沒有錄音,口說無憑,你們只要否認到底就對了!
: : 當下我要求找前任吳姓承辦人出來詢問,科長斷然拒絕並且不肯透吳姓承辦人姓名,
: : 好大的官威!
: : 蘇和科長口徑一致堅持是我聽錯、是我誤解、他們沒有過錯、他們是依法行政。
: : 在我爸擁有權狀擁有土地所有權的事實下,將我爸的土地登記給他人,
: : 承辦人竟然還可以不紅不喘的說他們一切是依法行政?
: : 我決定把TMD事件從頭寫到尾,
: : TMD事件相關資料圖檔整理好再PO,
: : TMD事件後序進行也會繼續寫,
: : TMD!絕對跟高雄市政府打官司!
: 這篇順便提醒PTT各位鄉民要注意一下!
: 其實本人朋友也有遇到這種類似情況!
: 只是他們家沒有像原原PO這樣土地可以說完全被註銷而已!只是被吃掉一點土地~*
: 事情是這樣我朋友土地和隔壁的地主關係有點不好,然而我朋友隔壁的地主,去申請杖量
: (這個只要你有土地的人,皆可申請)
: 然而杖量那天我朋友家的人,因為都很忙沒去,那天去的人只有隔壁的地主和杖量公務人
: 員而已!
: 杖量完畢!都會寄一份杖量後的土地重劃書給這次杖量後相關地主各一份!
: 然而我朋友媽媽應該是沒看仔細,就直接在上面簽名就被吃掉一步份土地了!
: 然而首先我想請問一下,原原PO家有沒有收到重新杖量通知書和杖量後的土地重劃通知書
: 甚至有沒有在土地重劃通知書上面簽名?
: 如果以上一項都沒有拿到的話,這次原原應該會贏!
: 不過只要是在土地重劃通知書已簽名,送到公所處理的話,真的就很難贏了!
: 還有以上都沒有的話,還要請公務人員(承辦人員)和建商拿出原原PO家這個土地交易明細
: ,要是原原PO家也都沒人有在交易上簽名或偽造原原po家人的簽名,那麼請多告一條偽造
: 文書!
: 因為都沒有交易明細和交易明細的簽名,是不能直接註銷原所有權狀的人←看完原原po所
: 提供的對話內容,大概這裡比較有問題,請直接打這裡因為偽造文書罪不算輕,讓這些不
: 法之徒送進牢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