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會議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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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沒有貼過,這真的不能讓她這樣亂搞....
看完想請選民放生她
頭好痛@@....這人真的不去看醫生嗎?
以下為文字稿
立委林岱樺:「我就是買了這個,或是無意中人家送我的,但是我想放生,我不能養了!
」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再送回店裡面....我會告訴他們這樣,或是找其他寄養或是朋友
...」
林岱樺:「請你務實一點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我講的很務實喔!」
「我已經買了,店怎麼會再收,你在講什麼鬼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用錢的,店為什麼不會再收?」
立委林岱樺:「不可能啊,店怎麼會再收?」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動保法本來就有規定不能棄養了,買的人本來就有那個責任了。我
剛講動物保護法事實上是有規範的!」
立委林岱樺:「如果我就是沒有辦法養怎麼辦?我已經養了這個東西養了十年了,我想放
生它,我真的沒辦法養他了,那怎麼辦?你告訴我答案就好!」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棄養動物就是違法。」
立委林岱樺:「那怎麼辦?我沒有辦法養他啊!那怎麼辦?」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找人代養。」
立委林岱樺:「那你覺得這務實嗎?」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很多人都這樣啊,就像貓狗他沒辦法養,他也會幫她找新主人啊,
這很務實啊~」
立委林岱樺:「我就把他送到收容所去啊,收容所是不能殺的。」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收容所也有您講的這些,工作人員早上一打開門看到門口擺著一隻
鳥,他們也會收容。」
立委林岱樺:「我要正當的告訴他,我要請你收容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
立委林岱樺:「沒有~我覺得你們講的很不實際,我只要想到我現在住在大樓裡面...」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依動物保護法本來就不能棄養動物啊!」
立委林岱樺:「我沒有要棄養!我告訴你說我沒有辦法...所以說這就是台灣行政單位的
缺失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呵呵呵....沒有,您的講法就讓大家公評嘛~」
立委林岱樺:「局長, #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不是啦!我們現在是在講...」
立委林岱樺:「你現在是在跟我對幹膩?」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我們是在討論啊…」
立委林岱樺:「你在跟我對幹膩啊?什麼叫做我們來公評?我現在要跟你討論方法!我覺
得你才在雲端勒!你現在這樣是怎樣?」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委員,您的意思是棄養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立委林岱樺:「我告訴你,我沒有要棄養!」
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你說他不想養啊....」
立委林岱樺:「對!我就真的沒辦法養!我的經濟出了狀況沒有辦法養啊!那怎麼辦?
你政府要告訴我!因為我們現在是寵物沒有管理!每一個人,你們現在是不敢做,也沒有
辦法做! 每一個養寵物的人他都要有責任,我認同!你要怎麼管理我?你沒有要求大家
要申請什麼?那我就要跟你登記啊!我要繳稅啊!你根本就做不起來嘛!那我現在只是在
後面收尾!因為這個機制是良性的,當你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