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ghg (可愛的阿紫>.<)
2017-03-08 02:14:56蘇建和案歷經21年漫長的司法纏訟
三人共被判處死刑六次
後於2012年獲判無罪定讞
在生死之間走了好幾回
由於3人曾遭羈押4168天
所以每人最高可獲賠2084萬元
鄉民們怎麼看這個案子呢?
這是最後的真相嗎
死刑犯為什麼要說蘇等三人是共犯?
有八卦嗎?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7-03-08 02:15:00就是共犯啊!只是證據不足
作者:
KSHLO (Wunderbar)
2017-03-08 02:16:00一輩子都毀了 賠個2000萬有用嗎
這三人有鄰居作證案發時有不在場證明,但法官不採信;以鄰居角度來看,非親非故沒必要說謊
作者:
XWSL (XWSL)
2017-03-08 02:30:00恐龍法
台灣人民的法學素質有待提升,都碼未審先判,以有罪推論,根本受儒家思想茶毒甚深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08 02:32:00這真的是走太久了!也因為這樣才催生速審法啊!賠的這些錢都是我們的稅金。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7-03-08 02:33:00應該要速審速決全部打掉,然後翻案後再跟家屬打國賠官司拖到家屬死光或是受不了,一切就風平浪靜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3-08 02:34:00是適用刑事補償法喔 不是國賠法喔以前沒速審法時 重罪羈押是無期限的 很多人因此死在獄中 略有所聞
作者: heavensun 2017-03-08 02:38:00
樓上正解 以前可用羈押 玩死你
作者:
cargo (Vince)
2017-03-08 02:41:00我是不信啦 闖入民宅是事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