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livo (ä¸å¹«å¹«ä¸»)
2017-03-08 11:02:59在都市更新裡面權利變換,如果你有唸過不動產估價或是從事相關業務就會知道裡面有很
多巧門和黑暗面,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民眾不願意相信都更,沒有信賴感,基本上讓權利變
換過程和不動產估價更加客觀透明這是柯市府有在做的事,值得肯定。。。
但是這次事件和永都更春強拆事件很糟糕的一點就是政府的角色形同被架空
160322 三立
專案小組協調都更「代拆」?詹順貴:柯皇不想負政治責任| 政治| 三立新聞網SETN ...
為什麼現任詹順貴副署長要這樣說?
簡單來說,如果實質啟動代拆,政府必須動用公權力介入,君不見當時文林苑和最近高雄
果菜市場,警民對峙警民衝突,就被冠上“強拆市長”,但是不能因為如此就變成市府核
准實施者拆除執照,僅用註記方式:要和別人好好溝通喔~XDD是當建商吃素的啊…所以別
人說這張拆除執照是殺人執照就是如此
也無怪乎過去曾和柯市府密切合作都市改革組織OURs彭揚凱怒斥
市府真心話:拆照可以發,要代拆免談。
建商偷拆騙拆會道德譴責,就這樣。。
所以要怎麼辦?該拆就拆,但是不是像現在這樣為了不被冠上強拆市長,市府的角色該承
擔的責任就閃而就讓如此事件一再發生,真是如此說是柯市府縱容建商一點也不為過。。
。
回憶當年文林苑事件,學校老師就曾經關起門罵徐世榮等人,土地有什麼倫理ooxx,因為
當時社會氛圍對都更充滿恐懼充滿疑慮,讓本科系的人非常洩氣。。。
還有一點不要一直被帶風向認為他就是釘子戶,他是房仲,他獅子大開口,就可以認為建
商這樣做,北市府這樣做是對的
套句柯市長講過的話不能因為討厭你就改變規則
161030 蘋果
柯P:扁案跟蕭曉玲案一樣不能因為討厭你就改規則
這就是程序正義的重要。。。
我沒有那麼假掰跟你訴說土地有什麼倫理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不論怎麼修法都市更新最後一哩路終將面臨多數同意問題(除非不
想都更,修成100%同意)唯有讓過程更透明更公開讓人民產生感信賴,更重要政府應扮演
重要角色,該動用公權力強拆就強拆,但是絕對不是像這幾次事件變相讓建商突襲式恣意
妄為。。。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3-08 11:06:00一級代拆士 科屁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7-03-08 11:07:00對照警民衝突,柯P推給建商的拆除方式,不是問題少多了?
作者:
jfcjjl (阿福)
2017-03-08 11:07:00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3-08 11:07:00其他同意戶就智障啊 23戶智障沒規定另1戶也要跟著智障好嗎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7-03-08 11:08:00動用公權力強拆,政治問題又扯不完 (就是有人要搞批鬥)
作者:
jfcjjl (阿福)
2017-03-08 11:08:00所以政府用公權力強拆這件事也許不到最後不會這樣做但建商去做這件事,其實爭議真的小很多,都更才有可能動這是在現行的不完整的都更法之下,能做的事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7-03-08 11:10:00看文章推文 再想到前幾年覺青跟文林苑 真有價值錯亂之感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3-08 11:13:00已經是臺北好代拆市長了 借刀殺人 厲害厲害
看完林副的專訪 市府沒放棄自己拆的力量 只是要多次協調 但這要拖多久 就很難說了 而拆照依照法律就是要給 而這種不完善的制度下 建商偷拆變成解答了
作者: samule (讀老子的心得--深入淺出) 2017-03-08 11:20:00
蔡母豬說好的百分百呢?
台北還真得有幾起都更 把釘子戶畫出去了 這起怎麼畫而且該屋主 還會去看附近有ㄧ坪100萬的來抬自己價我看該屋主想要的也不少阿
怎會有釘子戶霸凌其他同意戶的事發生選市長難道也要100%同意票?
台北市也不是第一次了 柯P前幾年也說過拆除執照合法 但過程有瑕疵要檢討 結果檢討到現在還是拆照發一發 過程交給建商去處理 政府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