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拆都更戶害流落街頭 建商:屋主開口要

作者: gk1329   2017-03-08 11:42:42
其實小弟之前就想過了
為什麼不修法
直接將房子訂出使用年限
超過年限統一拆除
就不會有都更不易的問題
不同房子可定不同年限
記得現在就有
好像
鋼骨80年
RC50年
磚造40年的樣子
但年限到也沒差
大家還是繼續住
房子本來就是消耗品
一棟房子住成危樓
還繼續住也沒道理
老屋定檢耗時又花錢
又影響都市更新
還要吵政府補助
浪費錢
老了拆拆掉重蓋
不是更促進經濟
市容也好
也可以將老違建逃汰掉
還有台灣
40~50年老房
賣的跟新房差不多貴
也是奇葩
定立使用年限
房屋屋價
自然會隨使用時間而降低
近而抑制房價
好處多多
現有老房子
可以給個緩衝期
期限到統一拆除
以後統一按持分
分配坪數
就不會有坐地起價
還有早簽都更早衰的問題
※ 引述《qwe19272375 (嗯嗯是喔)》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偷拆都更戶害流落街頭 建商:屋主開口要1億多
: 3.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長安西路177巷內一處都更案,不同意戶的房子遭建商弄垮。建商代表今天(4日)
: 表示,願意負賠償責任,並拿出新台幣25萬元賠償金,但遭不同意戶張姓屋主退回。
: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長安西路177巷都更案內不同意戶房屋崩塌事宜,是欣偉傑建設
: 公司擔任實施者,而「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一小段520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
: 權利變換計畫案」,是在民國99年10月7日公告劃定更新單元。
: 都更處說,更新範圍內尚有位於四樓的1戶未表同意,地主屢次陳情,實施者拆除周邊房
: 屋,影響居住安全,曾多次責請實施者應與不同意戶進行溝通協調。
: 都更處表示,基於協助雙方溝通協調立場,3日上午10時約在更新處溝通,讓實施者與地
: 主充分對話,以解爭議;至於地主房屋被建商拆除,並不知情,仍呼籲實施者應善盡溝通
: 協調責任。
: 事隔一天,建商代表李姓男子表示,昨天是他下的指令,也受到公司責難,願意承擔,因
: 房子已遭拆除,事後委請結構技師查看,認為安全有疑慮,願意賠償屋主一切損失,並拿
: 出25萬元賠償金。
: 他也提到,經評估後該都更價值約新台幣2300餘萬元,但雙方協商期間,對方跟公司要1
: 億多元,非常不合理也不可取。
: 張姓屋主拒絕收下賠償金,他說,建商對外宣稱他「獅子大開口」,並提出民事告訴,但
: 卻利用協調期間偷拆他的房子,無法再相信建商。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0231
: 5.備註:
: 評估2300萬 要求1億
: 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7-03-08 11:44:00
你忽略了人性、我家不一樣跟覺青們的城市記憶
作者: bonjovi0930 (Ben)   2017-03-08 11:44:00
你很適合中國,買房只能買地上物產權70年!地都是國家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3-08 11:45:00
27年就被偷拆了。大概是保力龍的
作者: luoren (風輕雲淨)   2017-03-08 11:45:00
當然不是這樣 房子應該由第三方或政府 定期驗證結構強度
作者: saisai34   2017-03-08 11:45:00
不用這麼麻煩,把稅率照房齡累進調高比如說超過30年課10%
作者: luoren (風輕雲淨)   2017-03-08 11:46:00
未達標準 強制重罰 屋主想保留老房當然就得一直花錢維護
作者: saisai34   2017-03-08 11:46:00
市場機制下老房子自然會沒價值
作者: luoren (風輕雲淨)   2017-03-08 11:47:00
相對在國外房子的維護費用都比台灣高很多 否則時間一到都拆 那這樣你去歐州還看得到很棒的老房子嗎
作者: scum5566 (你好宅)   2017-03-08 11:48:00
照稅法車子只有5年使用年限,你準備砸掉自己的車了嗎
作者: luoren (風輕雲淨)   2017-03-08 11:51:00
可參考日本 老屋維護費用高 稅金持有成本也高 所以中古屋價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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