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拆都更戶害流落街頭 建商:屋主開口要

作者: acadpp (落日一笑)   2017-03-08 14:07:44
從各種面向來看
台灣是法治的社會,一切都依法辦理
而建商是站在商業的立場在看事情
建商的角度,依法辦理的方式跟老百姓的角度不一樣
他們做的是沙盤推演跟衝擊分析
第一種是談到釘子戶爽,滿意了,然後再動手拆
浪費的是建商的高額成本跟時間,時間也是一種成本
另一種是,等釘子戶人都不在建物裡面時,偷襲直接拆了
就讓你來告我吧,反正已經都計算好要賠償的成本在裡面了
他地基挖了,地樁打下去,釘子戶也沒能力開怪手去破壞挖回來
讓你告,你還得跑漫長的訴訟程序,浪費的是你的時間成本
逼迫釘子戶不得不以最差的條件跟自己和解
基本上這種和解條件,跟龐大的都更獲利比起來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這種其實也沒什麼好吵的,就從商業立場去看就明白了
法律就是保護有錢人跟懂法的
大家就別再戰了
※ 引述《Tiiek (沒有啦)》之銘言:
: ※ 引述《qwe19272375 (嗯嗯是喔)》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三立新聞網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偷拆都更戶害流落街頭 建商:屋主開口要1億多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台北市長安西路177巷內一處都更案,不同意戶的房子遭建商弄垮。建商代表今天(4日)
: : 表示,願意負賠償責任,並拿出新台幣25萬元賠償金,但遭不同意戶張姓屋主退回。
: :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長安西路177巷都更案內不同意戶房屋崩塌事宜,是欣偉傑建設
: : 公司擔任實施者,而「北市大同區玉泉段一小段520地號等21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
: : 權利變換計畫案」,是在民國99年10月7日公告劃定更新單元。
: : 都更處說,更新範圍內尚有位於四樓的1戶未表同意,地主屢次陳情,實施者拆除周邊房
: : 屋,影響居住安全,曾多次責請實施者應與不同意戶進行溝通協調。
: : 都更處表示,基於協助雙方溝通協調立場,3日上午10時約在更新處溝通,讓實施者與地
: : 主充分對話,以解爭議;至於地主房屋被建商拆除,並不知情,仍呼籲實施者應善盡溝通
: : 協調責任。
: : 事隔一天,建商代表李姓男子表示,昨天是他下的指令,也受到公司責難,願意承擔,因
: : 房子已遭拆除,事後委請結構技師查看,認為安全有疑慮,願意賠償屋主一切損失,並拿
: : 出25萬元賠償金。
: : 他也提到,經評估後該都更價值約新台幣2300餘萬元,但雙方協商期間,對方跟公司要1
: : 億多元,非常不合理也不可取。
: : 張姓屋主拒絕收下賠償金,他說,建商對外宣稱他「獅子大開口」,並提出民事告訴,但
: : 卻利用協調期間偷拆他的房子,無法再相信建商。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0231
: : 5.備註:
: : 評估2300萬 要求1億
: : 我們繼續看下去
: 推文有人說 建商不接受那個價格也不能拆
: 他不賣也不能拆阿
: 這也不完全對OK?
: 這是都更
: 都更是多數決 同意門檻達到比例就可以執行
: 因為如果不用多數決 你想都更有執行可能嗎?
: 左邊老陳說他家貓要生了先不都更
: 後面老王說兒子去當兵先考慮個幾年
: 少數一兩戶不要 就能拖死左鄰右舍
: 而且大家OK 你不OK 自抬價碼拿翹誰不會?
: 這種情況下不用多數決 請問何時能都更? 有可能都更嗎?
: 這新聞他是都更 而且已經走到大家都搬離 預備拆屋的地步
: 程序和手續基本都走到最後了
: 你想想如果是你家要都更 程序手續沒有走到尾聲 讓你確定安心
: 你有可能莫名其妙先搬出去 甚至租屋在外嗎?
: 所以代表被偷拆的那區多數人都取得共識同意搬離 準備都更
: 就只有被偷拆的那戶不同意
: 不好意思 按照都更多數決的精神
: 只有你不同意也沒用 最後一樣能強制拆除
: 但一般來說 同意戶或建商通常不願意做到這麼難看的地步
: 雖然同意戶多數和建商一定可以要求強制執行拆除
: 只是說 能讓你自己同意最好
: 免得搞成找媒體 理盲覺青都跑來幫你抬轎
: 然後你在那邊哭哭搬棺材撒冥紙 揚言死守家園要自殺來的好
: 搞的多數同意戶+建商都像笨蛋 甚至污名化 每個人都在看你表演
: 看看北市府的問答
: 21,問 : 建商說如不參與更新,會被強制拆除,真的是這樣嗎?
: 對於不參與更新的原地主將如何處理,如何保障不參與更新者的權益?
: 都市更新有多數決的制度,即對少數不願配合者具有強制性,
: 以不影響大多數人權益為原則,但對於不同意的少數人,仍然要尊重其意見。
: 而在文林苑事件過後,一般建商亦不想申請強拆,所以在審議上,
: 建商針對不同意戶部分會請委員會排除,
: 而不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地主自己也要儘早提出反對意見,以供委員會審議參考。
: 這已經很婉轉的表達 多數決是可以強拆 只是通常不願意到撕破臉
: 你不同意要儘早提出意見
: 但看這新聞的都更區早就走到最後 附近居民都搬離了
: 不同意戶八成不是單純不同意 不然程序不會走到那麼後面
: 他也同意都更 他只是不同意"價格"
: 但建商價格又沒開得很低 甚至比合理價格還多幾百萬 但他還是不同意
: 他多幾百萬 其他同意戶表示 : ......
: 結果他要的是超出市價的四五倍 這....(問號)
: 這種都更哪有可能給你開低價 居民又不是笨蛋
: 多數都同意 代表價格也不錯了 通常都比市價稍高
: 所以市府說建商拆除也沒有不合法就是這樣
: 程序走到早有拆除執照 只是不願意做到強拆
: 人家現在強拆 還給你個台階說施工不慎 拆錯
: 是你逼人家要撕破臉的 很難看 但沒有不合法好嗎?
: 請想想 當你家房子老舊三四十年
: 十幾年下來左鄰右舍阿狗阿貓老陳小王 終於都同意都更 最後重要的"價格"也談攏了
: 好不容易談成都更 也都確定下來 大家都搬出去 甚至租屋
: 結果有個不同意戶在那邊給你拖時間 他就只想拿高於市價數倍
: 你感覺如何....
: 建商被同意戶天天打電話臭幹譙 感覺是...?
: 阿不就還好都更是多數決能強拆
: 不然是要等到民國幾年
: 而且多數決了台灣都更還是這麼慢 北市老舊房子公寓一堆
: 一直搞"價格釘子戶"誰受的了?
: 大概只有覺青受的了
作者: mcuronan (mcuronan)   2017-03-08 14:08:00
做效果
作者: Xaosmd1108 (慕風)   2017-03-08 14:10:00
說的挺不錯的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3-08 14:11:00
就事實啦 那住戶會不知道膩搞到人家出陰招 真不識相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03-08 14:12:00
這種野蠻想法 就跟古代員外靠著錢多就欺壓窮人一樣
作者: saisai34   2017-03-08 14:13:00
屋主看起來可不窮喔
作者: fit   2017-03-08 14:13:00
建議大家買透天厝,土地50坪,以後自己蓋就好,不用看人臉色
作者: psee (mine?)   2017-03-08 14:13:00
你早幾年出來講 大概是文林苑的時候會更好
作者: skizard ( )   2017-03-08 14:13:00
拆掉如果是用一般損害賠償,以復原為原則 那的確賠市價就好 難怪建商出這招
作者: yyc2008 (MAGA)   2017-03-08 14:14:00
反正死人大不了就賠錢 老子錢多 出事我付得起
作者: adort (dodo)   2017-03-08 14:19:00
越晚談定價格越高就一定有釘子戶
作者: mow1982   2017-03-08 14:27:00
文林苑王家你可不是這樣說,你也懂轉彎?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7-03-08 14:31:00
條件還是很好啊 顆顆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3-08 14:35:00
是我就開台怪手拆李性建商家,然後再來談地皮怎麼算
作者: saisai34   2017-03-08 14:40:00
樓上不怕被消波塊嗎?
作者: HwaSIn (基佬的小黃瓜)   2017-03-08 14:41:00
文林苑時期,我也是支持民進黨的吱吱呀,不是所有綠吱都是腦殘好嗎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7-03-08 14:41:00
肥宅我胖到包不住,沒在怕的,怕被分裝而已(咦?
作者: HwaSIn (基佬的小黃瓜)   2017-03-08 14:42:00
我話沒說完 支持建商依法辦理理盲濫情的台灣人 像正義國宅那個 不值得同情
作者: Leoreo   2017-03-08 15:47:00
點出事實 建商"依法""來陰的"還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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