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現在跳出來說這個太早吧!
還沒判之前都不知道法官的看法
判了之後也不知道民眾的看法
事實如何其實一點都不重要了,重點是法官相信誰 民眾相信誰
畢竟女模這職業,本來就是~~呵呵
這職業就跟你做機工 總是有人意外把自己手給弄殘廢一樣!
沒人說是對或說,只能說是職業風險!
所以現在炮女模或炮鄉民都還太早!
拿板凳做看才是真的!
說不好聽一點,正常肥宅的生活,誰會跟前科犯往來密切
誰沒事跟異性到處開房!
事實證明~還是坐當肥宅最安全!
※ 引述《GPR70 (萬季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
: 2.完整新聞標題:
: 一個女模之死 揭開鄉民的可笑正義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7-03-07 00:56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 知名英國影集「黑鏡」有一集描述,在蜜蜂滅絕的架空未來裡,有一間公司發明大量「機
: 器蜜蜂」授粉,讓大自然得以維持運作,未料這種機器蜜蜂被駭客所控制,只要在社群網
: 站「#」(標籤)謾罵言論的網友們,就會被機器蜜蜂鎖定,鑽進他們的耳裡奪命,最後
: 結局是英國死了上萬人,讓這些無的放矢、躲在螢幕後面的網友們付出「終極代價」。
: 雖然是科幻影集,但這「終極代價」如果降臨在這次女模命案,到梁女臉書無地放矢謾罵
: 的網友們身上,他們會不會覺得無傷大雅,刪刪留言就能解決呢?還會事後到梁女臉書留
: 下「我有個朋友XX,他一直相信你是清白」的戲謔留言嗎?
: 平心而論,女模命案大逆轉,梁女提出的關鍵不在場證明,一開始連辦案人員都不信,何
: 況是霧裡看花的網友們;但網友們已非第一次,急切地用臉書架起的「斷頭台」,將這些
: 犯了錯、或可能犯錯的人,利用「網路霸凌」判處唯一死刑,即便發現「搞錯了」,也不
: 須承擔任何「誤殺」的後果。
: 雖然撤銷羈押,並不代表梁女真的完全脫罪,也許有其他關鍵證據會直指梁女涉案,但在
: 這些關鍵證據出來前,我們是不是先看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
: 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也許我們該重新審思刑法為何出現「無罪推定論」。
: 還記得前年,楊姓藝人受不了網友謾罵「很愛假掰,偽善又天真」、「搶人男友,心機重
: 」等偏激言論,在住處上吊身亡,一個名人之死,讓台灣社會第一次正視「網路霸凌」的
: 詞彙。
: 但實際上,根據國外網路安全公司McAfee發佈的報告,每四個青少年之中,就有一個人遭
: 受過網路霸凌,而這「網路」就是大家最愛的臉書;如果被網路霸凌的是你的家人好友,
: 他們因此傷害自己,你還能一笑置之嗎?你會不會也開始憤怒地想,也許該有個機器蜜蜂
: ,讓這些網友們付出「終極代價」呢?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goo.gl/InwHn5
: 5.備註: 爛媒體重工業倒是很行,一推二五六,好像你們都很公正客觀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