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研究生遭公車輾壓 醫師路過搶救仍不治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3-09 09:54:43
※ 引述《Aruka0924 (Aruka)》之銘言:
: 藉這篇內容問一下 請問接下來
: 比較有可能被女研究生家屬告的人是
: 1.國光客運司機
: 2.消防人員
: 3.陽大醫院加護病房主治醫師陳正昱
: 斗幾?
這還用問?
傻了才不告醫生
告司機的話,說不准也只拿到一張紙,
告消防人員,很難成立啦,都是公務員官官相護,
告醫生,就算拿不到大錢,也能拿到安慰的道義獎,
更何況,這例子多的很,法官於情也會幫忙,
所以,告醫生就對了,不用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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