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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4面限速牌 蝶戀花遊覽車高速過彎「飄移」翻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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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蝶戀花遊覽車翻覆造成33死慘劇,士林地檢署今對外說明偵辦進
度,指國道5號出南港隧道後,短短不到0.5公里路段,就設置1面50公里、3面40公里限速
牌面,但遊覽車煞車燈全程未亮起,入彎時速高達98公里,翻車前幾秒車身就已翹起,僅
以單側輪胎「飄移」,車尾撞上護欄後翻覆。
檢方指出,依照俗稱「大餅」的行車紀錄器指出,遊覽車出隧道時速84公里,第1面限速
牌標示50公里,遊覽車卻反而加速,經過接下來3面標示40公里的限速牌,入彎時車速為
98公里,再行駛197公尺後車尾撞擊護欄,此時時速為79公里。
檢方表示,從後車行車紀錄器發現,遊覽車疑入彎時車速過快,車身就已稍微向右傾斜,
但直至左側輪胎完全離地,遊覽車煞車燈都未亮起,雖然翻車前車速確實降低,但車身仍
抵抗不了離心力翻覆。
檢方勘驗現場也發現,因遊覽車身傾斜,左側輪胎離地,路面確實只有一道胎痕,但不像
是煞車痕跡,比較類似於打滑痕跡,推測遊覽車翻覆前車身已在「飄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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