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港三特首候選人 簽署新聞自由約章

作者: createlight (創輝)   2017-03-10 21:18:47
1.媒體來源:新唐人
2.完整新聞標題:
港三特首候選人 簽署新聞自由約章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3 月 10 日訊】香港記者協會今天(10日)舉行行政長官候選人
座談會,三位候選人都出席,曾俊華表示,如果當選後,會每個月與傳媒聚會一次,並承
諾不會發律師信給傳媒。胡國興則強調,要查梁振英UGL事件。三人都簽署「新聞自由約
章」,承諾當選後,會捍衛新聞自由。
最先出場的特首候選人胡國興提出如果當選,除了會提出重啟政改、為基本法23條、22條
立法,同時會推動基本法27條立法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並會推動「資訊自由法」和「告
密者保護法」,保障新聞採訪和言論自由。被問到曾擔任法官的他是否就UGL事件檢控梁
振英,他認為必須調查清楚。
香港特首候選人 胡國興:「UGL事件我就覺得應該要查,這件已經擾攘五年了,沒人查,
不知為何不查。一定要查,我不是說一定有事,至少你查了如果沒事給他一個清白,如果
有事就起訴,這個我可以答應的。」
第二位出場的曾俊華被追問,是否會像梁振英一樣,經常向傳媒發律師信,曾俊華強調自
己擔任公職30年來從未發過律師信,未來也不會做這種事,又承諾當選後,會定期與傳媒
會面。
特首候選人 曾俊華:「我當選後希望我們的政府是一個透明度高的地方,大家都知道政
府做甚麼,是循規蹈矩的政府來的。如果開記者會能令大家更清晰,我覺得一個月一次(
開記者會)是可以的。」
最後出場的林鄭月娥談論到政府官閉門向傳媒簡介政策的「吹風會」,聲稱不是她的管治
風格,但就被記協當場揭露有過記錄。
三人候選人都有簽署「新聞自由約章」,承諾一旦當選,任內會落實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
,以及讓網上媒體採訪政府的記者會。
新唐人記者 林秀宜 香港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3C9wZq
5.備註:
有人信嗎?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7-03-10 21:19:00
哈哈哈
作者: fk47826 (幹死雞八兩六)   2017-03-10 21:19:00
香港已經是支那的形狀了
作者: kenyao (kenyao)   2017-03-10 21:19:00
建制派
作者: countryair (countryair)   2017-03-10 21:20:00
香港前特首都快進去關了
作者: goodtim (._.?)   2017-03-10 21:21:00
難道要像台媒一樣 才叫新聞自由?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3-10 21:21:00
中韓FTA都那鳥樣了
作者: jason0829   2017-03-10 21:22:00
中共也說香港五十年不變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17-03-10 21:27:00
中國最民主了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10 21:31:00
笑話
作者: countryair (countryair)   2017-03-10 21:31:00
香港至少還有蘋果日報勉強可以看
作者: WoodyKai (文武冠冕--棘茉猴)   2017-03-10 21:44:00
假的,眼睛業障重阿,隨時可以推翻的東西看看就好
作者: molsmopuim (超硬)   2017-03-10 21:50:00
香港只剩蘋果敢為民發聲了吧?http://imgur.com/6y9Yp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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