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
男子黃建智熱烈追求陳姓按摩女,還與妻子離婚表示誠意,並希望對方「不要再做這一行
」。陳女受不了騷擾而閃躲,詎料黃設局某按摩店指名陳女來服務;雙方見面口角,黃拿
藍波刀狂刺40多刀致死。陳女家屬請求法官判死,黃佯「幻聽」裝瘋賣傻,一、二審判黃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也維持原審。
在郵局工作的黃建智(43歲)結婚14年,育有1女。陳姓按摩女(47歲)比黃年長,和家人住
在新北市金山,一雙兒女已成年。
黃建智2013年底因按摩結識陳女,「一試成主顧」單戀,並向陳女說「我已經和太太離婚
了」,希望陳女能辭掉工作「讓我養」。陳女不堪糾纏,前年11月請女兒將男方手機號碼
列為拒接來電,黃連日無法聯繫她,改用其他門號傳簡訊,陳女「已讀不回」。同年12月
2日下午,黃到台北大同區一家按摩店指名「東東」(陳女)服務,黃一進包廂,老闆娘就
聽到慘叫聲。
陳姓女子被發現時,已因肋骨斷裂,心、肺、肝、胃破損大量出血而死亡。黃向警方表示
,他懇求陳女「不要再按摩了」,但對方說「不要再講這個了」,他氣憤下拿出藏在腰際
的藍波刀朝她左胸刺,陳女想逃命,他再「補」四十多刀。警方發現,陳女已經不支仰躺
。
「我不想再為情所困!」黃稱因無法確定陳女愛不愛他,告白又被拒,覺得被瞧不起而殺
人。死者兒女不甘母親喪命,請法官要判凶手死刑,公訴檢察官也認為黃手法太誇張,求
處極刑。
黃開庭時一改認罪態度,反稱自己有精神疾病,是因「幻聽」才在警局時說出不利的供述
,希望減免刑責;法院將黃送精神鑑定,他沒病。黃母拿出100萬想和被害人和解,死者
家屬不接受。
一審審酌黃在學期間操行尚可,因國中時父母離異且個性內向、缺乏自信,易有「被瞧不
起」的過度聯想,才引發衝動行為,加上他被羈押時家人、前妻仍不離不棄,未判處死刑
。二審時考量他通過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佐級考試,2014年以「尊親屬老邁眾大傷
病」為由留職停薪兩次,事發後他沒反抗逮捕,有籌錢補償作為,讓他在監獄長期隔離並
施以教化即已罪刑相當,尚未達死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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