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40多刀砍死按摩女 他沒做這件事換到免死

作者: Cyborg (廢問只能一篇)   2017-03-11 00:54:04
聯合
男子黃建智熱烈追求陳姓按摩女,還與妻子離婚表示誠意,並希望對方「不要再做這一行
」。陳女受不了騷擾而閃躲,詎料黃設局某按摩店指名陳女來服務;雙方見面口角,黃拿
藍波刀狂刺40多刀致死。陳女家屬請求法官判死,黃佯「幻聽」裝瘋賣傻,一、二審判黃
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也維持原審。
在郵局工作的黃建智(43歲)結婚14年,育有1女。陳姓按摩女(47歲)比黃年長,和家人住
在新北市金山,一雙兒女已成年。
黃建智2013年底因按摩結識陳女,「一試成主顧」單戀,並向陳女說「我已經和太太離婚
了」,希望陳女能辭掉工作「讓我養」。陳女不堪糾纏,前年11月請女兒將男方手機號碼
列為拒接來電,黃連日無法聯繫她,改用其他門號傳簡訊,陳女「已讀不回」。同年12月
2日下午,黃到台北大同區一家按摩店指名「東東」(陳女)服務,黃一進包廂,老闆娘就
聽到慘叫聲。
陳姓女子被發現時,已因肋骨斷裂,心、肺、肝、胃破損大量出血而死亡。黃向警方表示
,他懇求陳女「不要再按摩了」,但對方說「不要再講這個了」,他氣憤下拿出藏在腰際
的藍波刀朝她左胸刺,陳女想逃命,他再「補」四十多刀。警方發現,陳女已經不支仰躺

「我不想再為情所困!」黃稱因無法確定陳女愛不愛他,告白又被拒,覺得被瞧不起而殺
人。死者兒女不甘母親喪命,請法官要判凶手死刑,公訴檢察官也認為黃手法太誇張,求
處極刑。
黃開庭時一改認罪態度,反稱自己有精神疾病,是因「幻聽」才在警局時說出不利的供述
,希望減免刑責;法院將黃送精神鑑定,他沒病。黃母拿出100萬想和被害人和解,死者
家屬不接受。
一審審酌黃在學期間操行尚可,因國中時父母離異且個性內向、缺乏自信,易有「被瞧不
起」的過度聯想,才引發衝動行為,加上他被羈押時家人、前妻仍不離不棄,未判處死刑
。二審時考量他通過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佐級考試,2014年以「尊親屬老邁眾大傷
病」為由留職停薪兩次,事發後他沒反抗逮捕,有籌錢補償作為,讓他在監獄長期隔離並
施以教化即已罪刑相當,尚未達死刑程度。
https://udn.com/news/story/2/2333810
作者: xdctjh (凍頂)   2016-03-11 00:54:00
噓標題
作者: GermanNavy (剛射了三發在金剛肚子裡)   2017-03-11 00:55:00
台灣好好殺
作者: mr955258 (平凡人)   2017-03-11 00:55:00
無聊死了 真的判死才是新聞好嗎
作者: auni (阿南)   2017-03-11 00:56:00
通過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佐級考試 為什麼是判刑考量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7-03-11 00:57:00
功課好免死,功課差免死,操行尚可也免死.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7-03-11 00:58:00
幹你標題 北蘭
作者: homerunball   2017-03-11 00:58:00
在學期間操行尚可???鬼島司法是在入學考試逆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7-03-11 00:58:00
有個不離不棄的前妻也免死. 這是前妻好,關他屁事?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3-11 00:58:00
誰說國高中的操行跟大過小過沒有用處的?!
作者: aabbcdcd (欸欸逼逼嘻低嘻低)   2017-03-11 00:59:00
台灣司法界還在侏儸紀?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3-11 00:59:00
原來那些假資料就是法官判決的參考~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3-11 01:00:00
愛上婊子
作者: popbitch (that's it)   2017-03-11 01:01:00
最後一段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7-03-11 01:02:00
壞人只要稍微有幾件正常的事 台灣法官就有辦法把他寫成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7-03-11 01:02:00
都43歲了還能拿在學期間出來說嘴 XDDD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7-03-11 01:03:00
可以教化 看來法官也很適合當業務員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7-03-11 01:03:00
噓用「免死」當標題,殺人償命不是天理
作者: kurtsgm   2017-03-11 01:03:00
什麼洨標題 記者有念書嗎
作者: dan10 (Danny)   2017-03-11 01:09:00
尚未達死刑標準 有教化可能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7-03-11 01:11:00
還好我國小也有考過前3名,這下ㄢ心惹^^
作者: mofe (摸肥)   2017-03-11 01:14:00
大概就跟美國那個性侵案因為犯人是富家名校生所以被輕判類似
作者: kai91   2017-03-11 01:16:00
大家可以開始來看新聞當法官ㄌ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11 01:17:00
跟司改會的殺人律師當結拜兄弟好了
作者: sholi (拜╰(〒皿〒)╯託)   2017-03-11 01:17:00
原來國小國中好好念書長大殺人真的不用死,好棒。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11 01:18:00
垃圾法官總有一天殺到你們的小孩家人
作者: dogdudu (yi)   2017-03-11 01:22:00
蔡英文怎不找這家屬去司改,偏要找燈泡媽.
作者: drigo   2017-03-11 01:28:00
學學殺人律師好嘛, 殺完趕快去自首, 七年就出獄了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7-03-11 01:41:00
為何不加入司改會呢?
作者: steelheart3 (鋼鐵心)   2017-03-11 01:52:00
比其他案件還有誠意了
作者: LegLebron (腿詹)   2017-03-11 02:13:00
幸好我國中操行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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