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
「好懷念妳的身體」男約砲14歲少女 傳露骨簡訊挨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一名23歲的林姓男子,日前透過網路認識一名住在桃園的14歲少女小蓉(化名),兩
人相約基隆見面後,林男當晚便將少女帶回家過夜,4小時內就跟她發生兩次性行為,事
後,他傳簡訊稱「好懷念妳的身體」等語,被小蓉母親發現憤而提告。經地院審理後,認
定女方並未受迫,僅依與未滿16歲之女為性交罪判林6月徒刑。
林姓男子平日靠打零工維生,去年4月間,透過網路認識14歲小蓉,兩人交談甚歡,林男
便約小蓉到基隆遊玩,並將她帶回家過夜,短短4個小時之內,就跟小蓉接連發生2次性行
為。隔天,林男透過手機傳訊稱「好懷念妳的身體」、「我好想再親親妳」等語,不料,
簡訊卻被少女母親發現,追問之下得知女兒第一次被奪走,憤而到警局報案提告性侵。
對此,林男堅稱自己沒有強迫女方,雙方是兩情相悅才發生性行為,加上小蓉也證稱自己
未受迫,不過,由於小蓉年僅14歲,仍依與未滿16歲之女為性交罪,判林6月徒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2227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