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童仲彥指郝龍斌妻「收鑽石」遭控誹謗 沒

作者: zoosleep (王者)   2017-03-11 01:49:02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童仲彥指郝龍斌妻「收鑽石」遭控誹謗 沒出庭
3.完整新聞內文:
近期因婚姻問題鬧得風風雨雨的台北市議員童仲彥,2012年11月15日議會總質詢時,以變音錄音檔,質疑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疑似收受廠商鑽石,高閬仙控告童誹謗,童則反控她誣告。台北地院一審時,以童仲彥雖行為符合刑法誹謗罪構成要件,但議員有言論免責權,判他無罪,而高閬仙自訴誹謗,情節並非憑空捏造,無誣告犯意,也無罪。高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開準備程序庭,但童以「有會議要開」為由,未出庭。
童仲彥當時在總質詢時稱,「市長你老婆有沒有收過人家鑽石……工信潘董,當初是不是承包我們花博、新生高,有沒有?剛才講到李永萍,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還有講到您的夫人,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這個潘董透過一位劉姓的珠寶商,他的珠寶店就在關中按摩院附近,也許您夫人不知道有沒有收還是藏起來……」,高閬仙表示,對議員任意誣衊實不能忍受。
北院審理時,童仲彥表示是基於監督,就可受公評之事,基於善意而發表言論,不過他始終沒能提出珠寶商或相關大安區珠寶店具體資料。北院合議庭認為童要查考這些事情應不困難,卻僅憑邱姓男子單方面說法就指摘郝龍斌妻子受花博廠商贈鑽戒,達誹謗他人名譽程度。但童是在議會市政總質詢中發言,憲法保障議員善盡表達公意及監督地方政府精神,童的言論雖有誹謗犯行,因「適用言論免責權」所以不構成刑法誹謗罪。
高院今開庭,童未現身。高閬仙的自訴代理人葉慶元、吳兆原則聲請法官鑑定童的錄影、錄音光碟有無偽、變造或剪接的情況,並傳「劉寶珠」、「邱彥博」作證。葉說,這是要釐清是否為童自導自演,如果錄音聽不出來是什麼聲音,「爆料也太容易」。
法官希望童仲彥能提出「原始錄音檔」,若無法提出就進行審理庭。辯護律師陳子偉表示一星期內與被告確認。陳另表示,當時提到李永萍的部分,已獲不起訴處分,將具狀。
葉慶元步出法庭後受訪,他表示就算議員有言論免責權,但若是不實在指控,不應受保障,何況當時議長就提醒童的質詢與會議無關。葉說,童在議會之外還接受媒體採訪,有電視台畫面和新聞稿為證,這已非「議場內言論」,而至今竟找不到這家珠寶店、珠寶商的任何資料,難以服人。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2/2329485
5.備註:
不出庭
這次不負責耶
作者: zxciop741 (頭比啞鈴硬)   2016-03-11 01:49:00
議員生涯毀了 沒差了
作者: HeavensFeel (HF)   2016-03-11 01:49:00
DPP
作者: C13H16ClNO (3955 老地方見)   2017-03-11 01:50:00
議員水準
作者: barber (頭又大)   2017-03-11 01:50:00
鳥不起,負責
作者: NoWashing (你好~ 我叫免洗!)   2017-03-11 01:51:00
了不起!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3-11 01:51:00
台灣議員的水準 真的超低 台灣人要反省
作者: CGZB (ZB)   2017-03-11 01:59:00
水準低落
作者: LNGOGO   2017-03-11 02:45:00
他要是沒打老婆愛小三退黨 不知還有多少人幫他修理這個案子勒最沒水準的根本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吱吱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3-11 02:50:00
dpp專出這樣的人 習慣就好
作者: Light1126 (light)   2017-03-11 03:15:00
了不起,不負責
作者: downgoon   2017-03-11 04:29:00
準備要通緝了嗎?
作者: king00000000 (逆天)   2017-03-11 04:42:00
有素質的根本不會想待在台灣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7-03-11 05:42:00
搞不好當時的新聞還被推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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