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童仲彥指郝龍斌妻「收鑽石」遭控誹謗 沒出庭
3.完整新聞內文:
近期因婚姻問題鬧得風風雨雨的台北市議員童仲彥,2012年11月15日議會總質詢時,以變音錄音檔,質疑市長郝龍斌妻子高閬仙疑似收受廠商鑽石,高閬仙控告童誹謗,童則反控她誣告。台北地院一審時,以童仲彥雖行為符合刑法誹謗罪構成要件,但議員有言論免責權,判他無罪,而高閬仙自訴誹謗,情節並非憑空捏造,無誣告犯意,也無罪。高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開準備程序庭,但童以「有會議要開」為由,未出庭。
童仲彥當時在總質詢時稱,「市長你老婆有沒有收過人家鑽石……工信潘董,當初是不是承包我們花博、新生高,有沒有?剛才講到李永萍,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還有講到您的夫人,是不是有收了他的鑽戒……這個潘董透過一位劉姓的珠寶商,他的珠寶店就在關中按摩院附近,也許您夫人不知道有沒有收還是藏起來……」,高閬仙表示,對議員任意誣衊實不能忍受。
北院審理時,童仲彥表示是基於監督,就可受公評之事,基於善意而發表言論,不過他始終沒能提出珠寶商或相關大安區珠寶店具體資料。北院合議庭認為童要查考這些事情應不困難,卻僅憑邱姓男子單方面說法就指摘郝龍斌妻子受花博廠商贈鑽戒,達誹謗他人名譽程度。但童是在議會市政總質詢中發言,憲法保障議員善盡表達公意及監督地方政府精神,童的言論雖有誹謗犯行,因「適用言論免責權」所以不構成刑法誹謗罪。
高院今開庭,童未現身。高閬仙的自訴代理人葉慶元、吳兆原則聲請法官鑑定童的錄影、錄音光碟有無偽、變造或剪接的情況,並傳「劉寶珠」、「邱彥博」作證。葉說,這是要釐清是否為童自導自演,如果錄音聽不出來是什麼聲音,「爆料也太容易」。
法官希望童仲彥能提出「原始錄音檔」,若無法提出就進行審理庭。辯護律師陳子偉表示一星期內與被告確認。陳另表示,當時提到李永萍的部分,已獲不起訴處分,將具狀。
葉慶元步出法庭後受訪,他表示就算議員有言論免責權,但若是不實在指控,不應受保障,何況當時議長就提醒童的質詢與會議無關。葉說,童在議會之外還接受媒體採訪,有電視台畫面和新聞稿為證,這已非「議場內言論」,而至今竟找不到這家珠寶店、珠寶商的任何資料,難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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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不出庭
這次不負責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