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偷到37萬 宅男稱「夠泡網咖2年」

作者: vc5566 (凡事有理即站得住腳)   2017-03-11 13:54:16
偷到37萬 宅男稱「夠泡網咖2年」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66529
聯合
若偷得卅七萬元,竊賊會怎麼揮霍?鄭男兩周前涉嫌竊得這筆錢,因不曾偷到這麼多錢,
不知該怎麼花,他計算後決定「省著花」在網咖泡兩年,不必再犯案,結果員警循線找到
他,追回剩餘贓款卅五萬多元。
失主張男喜出望外說,今年初算命指「財運不好,還有車關。」果真兌現,領回這筆錢後
「終於不用瞞著太太,也不怕挨太太罵了。」
警方表示,家鄉在屏東恆春的鄭姓男子(廿五歲)個性有點「宅」,服役退伍後在高雄打
零工過活,因收入不多,兩年來不曾租屋,只窩在網咖或到地下室停車場過夜。上月廿五
日,鄭在高雄市新興區大同一路,沿路試著從路旁汽車上偷點零錢花用。
被害人張姓男子(卅三歲)把打算給妻子坐月子的卅七萬元,藏放在自己休旅車右前座下
方,當天車停在家門口,因汽車遙控器故障,他急著抱小孩進屋,忘了以鑰匙鎖車門,結
果遭鄭偷走這筆錢;張報案後,不敢告訴妻子,「怕被太太罵死」,打算自認倒楣。
員警調閱監視畫面追查後,本月七日循線到中華三路一家網咖逮捕鄭,發現他隨身帶著剩
餘贓款卅五萬多元;員警覺得納悶。鄭說,突然偷到這麼多錢,一時反而不知道該怎麼花
,他估算每天約花幾百元,如果不租房子或投宿旅館,這筆錢還夠他在網咖泡兩年,決定
省著花。警方偵詢後依竊盜罪嫌將鄭移送法辦。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6-03-11 13:54:00
一定是處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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