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時薪才70元 屏縣勞工處真的抓到無良店家
屏東科技大學附近店家日前遭學生爆料,有商家未依勞基法規定給付工資,有的時薪甚至
只有70元,遠低於基本時薪133元,縣府勞工處昨起展開稽查,確實有商家不符規定,若
未補足,將依法開罰。
勞工處表示,目前屏縣有6名勞動條件檢查員,自從屏科大學生爆料後,檢查員已針對屏
科大附近30家店家展開稽查,包括工作人員的出勤表、薪資表都會逐一檢查,預計下周一
完成彙整,日後也會陸續針對其他大學周邊商家展開稽查。
屏科大學生日前在社群網站上爆料,指出校門口附近店家提供的薪資都低於基本薪資,有
些時薪甚至只有7、80元,遠低於勞動部規定的基本時薪133元,還有學生因此調侃「難道
是要去做身體健康的嗎?」,甚至在網路上發起連署抵制。
勞工處昨天起展開稽查屏科大附近的30家店家,有些勞檢員只檢查了6家,就發現有2家不
符規定,有的店家曾被輔導改善,但是換了工讀的學生後,時薪就又跟著調降,和政府規
定的基本時薪相比,大約差距在4、50元間,難怪工讀學生要嘆「血汗打工」。
勞工處表示,去年針對屏科大店家進行勞動條件檢查共計16家,裁罰1家,輔導3家,今年
擴大稽查,一旦發現違規,會先請店家陳述意見,並補足薪水,否則依法可處2萬元以上
、30萬元以下罰款。
事實上,基本薪資及時薪的規定已實施多年,但還是有老板不依規定,勞工處就曾發現,
有的老板刻意以月薪除以上班日及工作時數,苛扣薪資,勞檢上門,還會抱怨景氣太差,
近來這類投訴案有增加現象,建議資方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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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採一朵價格不到五元的花 ==>會被警察抓去關
苛扣勞工數千塊的薪資被勞檢員發現 ==>請老闆補足薪水就好
台灣的法律怎麼這麼奇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