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ice (艾麗絲)》之銘言:
: 我覺得這很惡劣耶,基本上很多公司都不付加班費
: 連知名的法人,某策會,很多單位也是加班沒給加班費
: 然後做的要死要活,真的應該要讓某策會被檢舉才對
檢舉有用嗎?
台灣薪資停滯不前已經好幾十年了,
你以為私人公司的關係嗎?
好公司反而常常調薪,領飽飽。
民間加班不給加班費,又不是首創,而是有樣學樣,學的就是政府啊。
台灣最大違法單位其實是政府啊,去看看現在公家單位加班能補加班費的,應該不到三成,其餘都規定你只能補修,連討論餘地都沒有,更不能不加班。
這也還好,還有更慘的,下班傳line給你任務,別說加班費,連補修也沒有。
你說,政府帶頭了,民間企業能好到那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