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養兒8年非親生 獲代養費80萬
蕭姓男子不知妻子婚後與人偷情生子,養了兒子八年多才知不是親生;他提告妨害家庭
和否認子女都勝訴後,向賴姓「情敵」求償「代養費」,法官判賴男要付八十萬餘元。
桃園地院調查,蕭姓男子結婚多年妻子都未懷孕,直到婚後五年,妻子終於生子;他欣
喜若狂,還特別辦滿月酒宴請親友。
兩年多前兒子念小學時,他越看越覺得兒子和自己長得不像,加上無意間發現妻子和昔
日男友賴姓男子往來頻繁,懷疑兒子可能不是親生的。
蕭姓男子不動聲色暗中扮「柯南」,約兩年前刻意赴外地出差一周,返家偷偷撿拾妻子
丟在家中垃圾桶用過的護墊,送檢驗所化驗發現有男性體液,確定妻子偷情;他再與兒
子做DNA比對,果然兒子不是自己的。
蕭妻面對鑑定報告無話可說,承認和賴姓男子偷情生子。蕭氣得告情敵通姦再否認子女
都勝訴後,向對方請求扶養費。
蕭姓男子向法官說,發現兒子非親生之後,有如晴天霹靂,身心壓力極大,三個月內狂
瘦快十公斤;他扶養非親生子八年多,依平均消費支出需一百六十多萬元,扣除妻子一
半費用,對方應負擔八十萬餘元扶養費。
法院審理時,賴姓男子表示只要DNA相符,他就認子,也願意分擔扶養費。
法官請調查局進行DNA比對,確認小孩是蕭妻與賴所生,蕭姓男子非生父,代墊八年
多扶養費,裁定賴姓男子「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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