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富男王鴻偉砍女百刀判死定讞 檢察總長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3-13 12:34:44
: 不過,最高檢察署研議後,認為王鴻偉是因突遭情變的刺激而殺人,與有嗜血、謀財、性
: 癮或其他卑鄙動機,且事前預謀的蓄意殺人有別,且王也沒有無故意無端虐殺、滅門、接
: 續殺人或在公共場所無分別殺人的「其他極端嚴重的殺人罪刑」的情形。另外,此死刑判
: 決違反歷年最高法院為死刑判決的慣例,特別排除被告有無「教化可能性」的事證調查,
那這次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是不是再打台灣高院的臉哩
謝依涵殺人是為了謀財的卑鄙動機 應該要排除有無教化可能性囉
而且還一次殺兩個人 簡直就是滅門虐殺了
如果謝依涵 最高法院認為可以不用判死刑
那這樣王鴻偉才殺一個人 而且不是為了錢了 好像也沒理由給他死刑了
用謝依涵案來當標準來看 其實幾乎應該要判死刑的人 根本很少
我很看好這次非常上訴成功的可能性 因為台灣司法的那些法官就是這樣腦殘
幹 用判決來強姦 應該用民意來決定的死刑存廢 根本垃圾 還期待什麼司法改革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7-03-13 12:39:00
恐怖的是成功的話很多死刑犯援用不卑鄙就能存活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3-13 12:40:00
這種人 還可以活17年呵呵 另一個財寶20歲 人生正要開始就被砍到脖子都斷了
作者: Mugen0413 (無聊的過日子)   2017-03-13 12:40:00
你知道王鴻偉直到定讞都沒有交代做案第一現場嗎???
作者: XYZ669538 (xyz)   2017-03-13 12:40:00
有錢真好
作者: Mugen0413 (無聊的過日子)   2017-03-13 12:42:00
廢死要翻盤也要從這點下手 洞早就留好了 真相未還原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7-03-13 12:43:00
他沒交代就是證據不足不能判死 魯蛇別亂學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3-13 12:43:00
性別不同 判決就不一樣 你不知道?
作者: Mugen0413 (無聊的過日子)   2017-03-13 12:46:00
這種等級的審判律師絕對是全力以赴居然只能到更七審王家能用的資源無限還被判死 可見王嫌爛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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