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與其花時間在爭論Yes or No
不如花點時間先檢討現行制度中一些沒有必要的支付
例如現制中還有子女教育補助 我的朋友有二個小孩 公保一個月付他500元 這有意義嗎?
或是如直系親屬喪葬補助 這年頭還有多少人需要賣身葬父的?
甚至當年醫療很貴 現在有健保了 是否把給付標準提高?
或許你會想有得領沒什麼不好
別忘了給付項目多 你的保費就愈高 項付下降了 你每個月要繳的勞保公保費也下降了
更別說因為要付這麼多有的沒的 勞保局就要養一堆人專門處理這些事
刪除不必要的花俏給付 讓公勞保專注於職業工傷(或死亡)給付
應該是可以馬上解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