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家】史上最冤被害人 遭性侵卻被法院

作者: qazxc1156892 (william)   2017-03-14 01:06:46
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史上最冤被害人 遭性侵卻被法院懷疑性交易
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屠夫張簡鵬璋到有女陪侍的小吃部飲酒消費,酒後強邀女會計出場性交易被拒,竟駕
車將她載到殺豬工寮以尖鐵棒抵胸脅迫性侵得逞,女會計提告後張男歷審均遭重判,卻因
最高院堅持本案為「性交易」應判無罪8度發回,但高雄高分院認定性侵證據明確,罕見
「抵死不從」,全案纏訟14年,直到今年1月最高院「終於讓步」換受命法官,判張男6年
2月徒刑定讞。
被害女會計原是家庭主婦,案發前幾天因丈夫朋友開的小吃部會計離職,朋友拜託她到店
裡幫忙做帳幾天,沒想到因此遭性侵,事發後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不僅性情大變還
兩度自殺未遂,最後甚至與丈夫離婚,現無法聯繫不知其回應。
本案發生於2003年1月10日凌晨,張簡鵬璋與友人到大寮一家小吃部消費,酒後吵鬧要女
會計陪同外出被拒,竟藉口要送她回家將車開到殺豬工寮,持尖鐵棍抵住她胸口恫嚇「我
是殺豬的,殺豬跟殺人是一樣的,你要不要活著回去?」強迫女會計為他口交並性侵得逞
。偵查中張男否認性侵,辯稱買她出場,但檢察官認為他鬼扯,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等罪
起訴求刑14年。
本案自一審到更八審共10次判決,僅一次判張簡無罪、一次依《速審法》減刑判6年2月之
外,其餘8次均重判張簡9年徒刑。延宕多年重複發回更審的原因,主要是最高院依內規從
更二審上訴後,就固定由受命法官郭毓洲承辦,但郭6度發回意旨都指張男供稱是性交易
的辯詞較合理,質疑本案應為合意性交,撤銷更審有罪判決發回重查。
由於最高院一再質疑被害人說詞,致使高分院一再傳喚女會計,「深入調查」案發過程與
離婚原因,女會計在更四審時聲淚俱下說:「我一看到他就發抖,這件事對我傷害很大,
我讓我先生很沒面子,最後我們只好離婚,這輩子沒有受過這種污辱,為了要看到孩子我
才活下來」。
高雄高分院前後更換6個合議庭、合計18個法官承辦此案,竟全都不買上級審的帳,認定
張男強制性侵事證明確堅持重判,但一上訴就被發回,案件就在二、三審間像打乒乓球般
擺盪14年,最後因法官換人才得以定讞。
據了解,郭毓洲法官撤銷更七審判決後升任最高法院庭長,因庭長不承辦案件,所以重新
分案由同庭其他法官受理,本件最後評議決定判決結果時,郭正好休假。
最高院昨表示,合議庭評議本案時認為,更八審判決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並無違誤,所以
駁回張男上訴定讞。郭毓洲法官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高雄地檢署則表示,已收到定讞
判決卷宗,近日將傳喚張簡發監執行。
法界人士指出,最高法院多年來的積弊,就是明明是法律審卻常大腳踩進事實審認定範圍
,或針對與判決結果無重大影響的細節鑽牛角尖,發回意旨既然無法服人,下級審不理會
、甚至起而跟最高法院對幹,也就不難理解。(王吟芳、黃哲民/高雄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pNCSGU
備註:台灣司法真的是沒救了
作者: RavenRabbito (雷文雷彼兔)   2017-03-14 01:07:00
那你來救啊
作者: cy4750 (CY)   2017-03-14 01:07:00
op了 自刪吧
作者: lince2357 (Redox_0508)   2017-03-14 01:08:00
恐龍法__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3-14 01:08:00
什麼時候覺得有救過?
作者: bigtien6292 (bigtien)   2017-03-14 01:09:00
司改有一部分就是強調改成二級
作者: RavenRabbito (雷文雷彼兔)   2017-03-14 01:09:00
那高分院的堅持呢?一句沒救了就把小法官努力抹煞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輝)   2017-03-14 01:09:00
OP
作者: JudgmentLin (奶油馬搜)   2017-03-14 01:09:00
最高法院的堅持
作者: Spinner3 (R&G)   2017-03-14 01:11:00
都推回給同一個法官不是換回同一個答案?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7-03-14 01:12:00
這到底什麼世道...14年還你清白又怎樣,婚都離了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3-14 01:12:00
換受命法官...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7-03-14 01:12:00
性侵犯官司打14年 中途還無罪 台灣跟印度差不多吧
作者: hk416 (☑☠☜✉☎♂♀♪)   2017-03-14 01:12:00
好恐怖的司法喔 打官司還要看你遇對法官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3-14 01:12:00
說個笑話 台灣法官素質
作者: heimaykiwi   2017-03-14 01:13:00
去調查一下法官有沒有吃錢???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7-03-14 01:13:00
史上最冤? 阿拉伯世界表示、印度表示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7-03-14 01:14:00
好笑的是法官居然高升 法官永遠不會錯 錯了也不干他的事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7-03-14 01:14:00
法官的堅持是錯..那法官有什麼處罰???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7-03-14 01:15:00
開放八卦版公審就沒事情了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7-03-14 01:15:00
司改會嘴一嘴,法官評鑑大家嘴一嘴就過去了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7-03-14 01:15:00
總統做不好4年換..那法官勒..冤案勒..法官要不要下架???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3-14 01:16:00
不是說了台灣的司法是笑話嗎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7-03-14 01:16:00
郭毓洲法官撤銷更七審判決後升任最高法院庭長..
作者: Restman (生平無大志)   2017-03-14 01:16:00
滿滿的法匠阿 偉哉鬼島
作者: db (拉嘉洛)   2017-03-14 01:17:00
性交易會到工寮?鬼扯會相信,只能說不意外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03-14 01:17:00
印度是抓不勝抓,台灣是抓不勝放
作者: iamznon (走1走)   2017-03-14 01:17:00
看文..好笑的是工寮性交易???誰會相信.還堅持勒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7-03-14 01:17:00
女陪侍小吃部,女會計?半夜讓酒客開車送回家?是非曲直真是很難斷定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7-03-14 01:18:00
檢察體系 不察一下 郭毓洲 嗎?? 很扯耶~~~
作者: SHAGUGAN (灼眼)   2017-03-14 01:19:00
不過也該給那些"抵死不從"的高院法官們鼓勵~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3-14 01:22:00
高分院腦袋看起來還能用
作者: vv22hh (v2h)   2017-03-14 01:25:00
垃圾蔡喊撕髮改革 欺負禿頭人 難怪邱液會爆氣
作者: skyprayer (洗碗工)   2017-03-14 01:27:00
台灣就是因為重用法律人 所以才會變成現在這種地步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3-14 01:29:00
重點:法官郭毓洲
作者: teras (Tera)   2017-03-14 01:30:00
改陪審團才是正解,不懂der請按時看正晶
作者: closeryu (closeryu)   2017-03-14 01:31:00
台灣司法已經癌末
作者: b10213046 (嗨傑克)   2017-03-14 01:32:00
可以查一下有沒有收錢嗎 還堅持zzz
作者: dreamer16 (FOX)   2017-03-14 01:34:00
居然升官了..........
作者: hiphoprabbit (醜兔)   2017-03-14 01:35:00
看一下最高院判決書,最高院之前會判性交易,是因為該店黃姓經理作証案發當天曾載被害人A女被告至被告住處,之後再逕由被告獨自駕車載A女外出
作者: Sixigma (六西格瑪)   2017-03-14 01:35:00
我操你媽嘞
作者: hiphoprabbit (醜兔)   2017-03-14 01:36:00
大家可以用「張簡鵬璋」當關鍵字搜尋最高法院判決
作者: aadsl (aaids)   2017-03-14 01:38:00
南部不意外
作者: s72005ming (QQ)   2017-03-14 01:40:00
法官不食人間煙火,自以為的很多所以律師為何討人厭!看馬囧就知道了
作者: potatobb (potato)   2017-03-14 01:41:00
$
作者: aidsai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   2017-03-14 01:42:00
這種真的要說幹你老師勒......幹他媽一個法官擋了14年,操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7-03-14 01:48:00
我們納稅人還要養這樣的庭長一輩子,每月十幾萬...
作者: whitehow (肥宅小羊)   2017-03-14 01:49:00
好可憐,看了都想哭,很難想像這些年她怎麼辦
作者: as508114 (carmelo)   2017-03-14 01:52:00
這篇反而是在說法官還有救吧 感謝抵死不從的法官們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3-14 01:54:00
最高發回院不是叫假的 不只十幾萬 最高法院有加給
作者: kiwi0530 (Kiwi)   2017-03-14 01:55:00
慣法官:為啥腳不閉起來?當然算交易意願
作者: sunsolars   2017-03-14 01:56:00
法官開名車的由來?
作者: siamese (S邏)   2017-03-14 02:01:00
高雄很重男輕女 ,連社會局都這款人 …上法院簡直是二次傷害
作者: TheObServer (理性主義)   2017-03-14 02:04:00
好多法盲不知道無罪推定原則
作者: EarlyInMay (2000-2007)   2017-03-14 02:07:00
性侵被認定合意性行為的一大堆 鄉民還會笑她價錢談不攏呢
作者: ppc ( )   2017-03-14 02:09:00
到底是哪個垃圾法官啊...
作者: silentocean (寧靜海)   2017-03-14 02:11:00
然後這種法官不用檢討退休金也不用淘汰呢,呵呵反正年金改革鬥公務員就好了,法官鄉民才不管呢
作者: aitela (aitela)   2017-03-14 02:19:00
請司改會調查「郭毓洲」法官的所有案件,有弊端就嚴辦!
作者: raku (raku)   2017-03-14 02:22:00
看看這什麼鬼制度 一個恐龍法官在最高法院可以無限loop 這是在比誰氣長嗎?一個法官拉不下臉來 就繼續折磨下去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7-03-14 02:24:00
高調
作者: alen82515 (猛哥神信)   2017-03-14 02:49:00
這個要查一下了
作者: doom3 (ⓓⓞⓞⓜ③ )   2017-03-14 02:59:00
人家都高升了還要查啥?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7-03-14 03:11:00
陪審團才能解決這種弊端
作者: glen (哈棒波特5-棒棒堂的密令)   2017-03-14 03:24:00
這個法官還判過殺童魔免死 本來就是個垃圾
作者: Nurvay (Nurvay)   2017-03-14 04:03:00
上級旨意阿 不拍馬屁迎合上意怎麼能升官 學長學弟很嚴重的沒聽說照判例判都不會有事 自己來判還被駁回扣分升不了官司法改革不讓現在這些上面的人全部滾有甚麼用評鑑制度就是這樣 是你先逼他們這樣判 反正這些也不關它事
作者: daemonshadow (守護之影)   2017-03-14 04:14:00
法官【郭毓洲】6度發回 質疑本案應為合意性交
作者: jimmy5670 (2Tp1)   2017-03-14 04:17:00
翻譯:高院有垃圾
作者: lovelysue (你卻越來越遠)   2017-03-14 04:22:00
法官也該被改革人家用殺死她威脅耶 她是被脅迫期間18個事實審的法官都認為有罪而要18個法官認定一致是多困難的事可見事證明確應該要幫蘋果鼓掌 這記者很勇敢
作者: chiz2 (chiz2)   2017-03-14 04:34:00
天可憐見 可憐的受害人
作者: mftd (Mda)   2017-03-14 04:39:00
真他媽的腦有洞法官,法律審去管事實審是在幹嘛,管了還被打18個臉會不會太誇張,這種根本該革職。
作者: duck78803139   2017-03-14 04:42:00
恐龍也能升官,我還是回侏儸紀好了
作者: dudee (肥喵一律抱緊處理)   2017-03-14 04:55:00
這受害人明顯想自殺了只靠小孩撐,司法二度加害難得有法官名字上報,這記者很勇敢,給推
作者: Sacral (S君)   2017-03-14 05:02:00
噓恐龍法官
作者: ceab (被數的羊)   2017-03-14 05:07:00
法官。哈哈
作者: jkl4566654 (雨林)   2017-03-14 05:10:00
這週狂新聞預定拜託 讓大家知道郭毓洲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3-14 05:37:00
看判決書之後我覺得這是價錢談不攏 翻臉告性侵 媒體根本譁眾取寵 鄉民真的很好操弄還有判決書有載明本案受害人老公也是性侵犯 ptsd部分很難說一定是被告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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