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偉獲非常上訴 死者姊姊:誰在意我們感受
2017-03-14 02:36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聽到凶手王鴻偉獲得非常上訴契機,死者張雅玲胞姊昨表示震驚與失望,案件定讞八年,
沒等到凶手伏法,竟先聽到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她質疑「檢察官的角色不是保護被害人
嗎」?
張雅玲遭殺害後,住在彰化的父親只要法院開庭就風塵僕僕北上,只想親眼看到加害人受
懲罰,沒想到案發至今十七年、定讞近八年,王未獲懲罰,還換來一線生機,張父無奈又
無言。張母最近因身體不好,家人還不敢告訴她這個消息。
死者胞姊說,最高檢提到「只有最嚴重的罪行可判處死刑」,「我妹妹被砍了一百七十六
刀,這還不算嚴重嗎?」最高檢稱王「與有嗜血、謀財、性癮或其他卑鄙動機,且事前預
謀之蓄意殺人有別。」王鴻偉的車子裡有手套和西瓜刀,這不算預謀嗎?她批評,檢方提
非常上訴前,完全沒詢問過被害人家屬意見,且理由根本無法服人。
姊姊再說,在案件審理期間,對方律師稱王「吃了藥廠的藥才殺人」,離譜至極;一些人
權團體和律師不斷找理由為王求免一死,她問「誰在意被害家屬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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