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ubleganger (二重身)》之銘言:
: 我聽過的幾個主要原因不外乎
: "後來被證明是冤獄跟冤死的人其實很多"
唬爛的 因為官方數據查不到
也沒有任何證據佐證這種說法 純屬臆測
個案不能代表通例
: "沒有人可以決定跟仲裁他人的生死"
沒有人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 有個例外但書
殺人犯可以
只有殺人犯可以決定他人的生死(廢死邏輯唯一認證)
然後一狗票人會力挺到底
: "依照數據證明死刑的存在並不能降低犯罪率"
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要廢死
任何刑事處罰 都不能降低犯罪率 是不是全廢了
廢死邏輯 至此我認為已經混亂
: 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 或有許有人懂 可以出來分享真實數字
: 但是第三種說法的反對者是認為
: 死刑沒有真正執行 或是被判死刑機率太低才沒有辦法嚇阻犯罪
: 因而強調重罰以正歪風
: 但是這又會回到第一點 冤獄案件層出不窮
有冤案
該改革的是檢警的偵查方式必須符合程序
審判公開透明 理由詳述 證據確實
跟死刑存在完全無關
: 但個人認為人贓俱獲無從抵賴的除了死刑還有其他用處
: 可以拿來當作藥物人體試驗的對象
: 這樣也不錯 大家說是吧?
不是所有法律系都支持廢死
檢察官 多數 就反對廢除死刑
可能他們是除了警察之外 會直接接觸犯嫌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