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zdj (大安金城武)
2017-03-14 23:06:59※ 引述《hhll5566 (忽溜56)》之銘言:
: ※ 引述《seacore07 (海角7號)》之銘言:
: : 像是律師 最高法院法官 法律系教授等法律系菁英,很多都反對死刑,
: : 法律系學生,幾乎也一面倒反死刑,沒人公開贊成死刑
: :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系 反對死刑是主流?
: 死刑看了很爽 卻真的有吃不到東西的感覺
: 我們一般對死刑犯的心態就是要斬之而後快
: 但是要殺這個人要想到
: 1.他吃了國家很多白米
: 2.他做了一件損及眾人權益的事
: 3.他浪費了許多司法資源
: 4.他可能會浪費一顆子彈
: 綜觀上述幾點
: 我們要想清楚
: 執行死刑其實只是一種報復心態 他並沒有實質意義
: 說有嚇阻功能 數據顯示效應低下(?廢死者提供的數據 真實性...
: 所以我贊成原先判死的人通通改成奴隸身分
: 無償終生服役 吃監獄伙食睡硬床
: 順便照顧死者家屬(利用勞務提供金援
: 效益馬上出現 反正死刑犯能殺人體力一定不輸人
: 幹活特別快 敢不聽話也無妨
我很同意這段話,來補充一下
基本上讓死刑犯直接就死,真的是太便宜他了
依照刑法的「比例原則」,應該是讓重罪刑犯過得生不如死
同時,重罪刑犯通常涉及殺人,殺人的行為不但毀損他人生命
也破壞社會經濟價值,等同損壞每個人的利益
試想一個殺人犯若是殺了醫師、老師、律師或工程師
這些「師」若是沒死活到退休,可以為社會做出很大貢獻
可是殺人犯把他殺了,對社會的貢獻減少了
因此殺人犯有責任補償損失的利益,使天平的兩端平衡
(法律界最愛拿「天平」當象徵,所以這樣說是最合乎法律的觀點惹)
而利益最適當的量化方式就是金錢
所以殺人犯要為社會及家屬付出相等價值的金錢,才算是完成初步的刑事責任
達成目標的方式就是:
每天扣除吃飯及睡覺的時間7小時,其它的時間都要用勞力工作
付出的利益為勞工最低薪資:每小時133元
殺人犯賺的錢,要先付給受害者家屬,直到賺的錢同等被害者能為社會付出的貢獻為止
之後的錢就交付國家,直到殺人犯死亡為止
另外,法官最愛說「犯人有教化可能」
嗯,我也是這麼認為,既然犯人有教化可能,那麼被害人所具有的專業知識
犯人也可以被教會、學會
所以,犯人要自已利用空檔讀書,每週考試一次,考到他及格為止
及格分數80分,少一分鞭打一下,比照學校制度,很合理
如果被害人是醫師,那麼內科學、外科學都要考到80分以上
如果被害人是律師,那麼刑法分則、民法總則都要考到80分以上
如果被害人是工程師,那麼三電五力都要考到80分以上
這才符合法官說的:有教化可能
: 可以在巨蛋舉辦人獸大戰供人欣賞
: 精彩可期
下次再發文反駁廢死言論
作者: shippai 2017-03-14 23:08:00
如果知道自己做不到的殺人犯 可不可以選死刑?
作者: leon7611 2017-03-14 23:10:00
那殺了肥宅不就…每天考默寫漫畫對白?
作者:
leftless (兩個月倒一次垃圾)
2017-03-14 23:10:00當然不行 要死要嘛自殺要嘛每次都不及格打到死為止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7-03-14 23:11:00那個日本砍偶像的...怎麼辦?
作者:
leftless (兩個月倒一次垃圾)
2017-03-14 23:12:00打到昏迷到下次考試還沒醒來就直接算0分繼續打
作者: shippai 2017-03-14 23:12:00
大雄~~~ 你要好好做人 不要作奸犯科啊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7-03-14 23:13:00你的最合理 而且遇到廢死最愛講的冤獄 這個也還有救
作者: wulaw5566 2017-03-14 23:16:00
XD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3-14 23:23:00樓上請記住 人命不分貴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