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核廢料未遷挨罰 經長挺:不是台電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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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蘭嶼貯存場因未遷移,去年遭原能會開罰1000萬元,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要求懲處台
電主管。經濟部長李世光表示,公投沒辦法執行,不是台電應該有人負責。
李世光今日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預算詢答,徐永明數次要求台電要有人對開罰一事負責,
「至少記小過吧!」
徐永明表示,1000萬元是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最低罰鍰,最高可開罰5000萬元,台電罰不怕
、每年都拖,要向原能會要求未來都財閥最高罰款。
李世光表示,開罰是公投沒辦法執行,不是台電應該有人負責。
蘭嶼貯存場自1996年貯滿後即不再運入,共放置低放射性廢棄物9萬7672桶,其中8萬6380
桶來自核能電廠,其餘1萬1292桶來自於全國醫學、農業、工業、學術研究,因部分廢棄
物桶經檢整重裝重新破碎固化後體積增加,目前貯存桶數增加為10萬277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