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涉洩密案遭起訴 檢5萬字重批「知法犯法」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偵結起訴。檢方認定,馬英九洩密屬實,違反個資
法及通保法。檢察官準備了多達88頁,洋洋灑灑5萬字的起訴書,羅列馬英九的罪行,還
痛批馬英九具備法學背景,也曾經擔任法務部部長,卻知法犯法,背後明顯有政治動機。
而這個案子,也讓馬英九也成為我國第3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
前總馬英九因為洩密案,頻頻上法院和立委柯建民對簿公堂,不斷在鏡頭前喊冤,但地檢
署針對洩密案,偵察終結,將他依違反通保法與監察起訴。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被告馬英九涉犯刑法132條,第一項之洩密罪嫌,通訊保
障及監察法第27條,第一項之公務人員無故洩漏資料之罪嫌,以及修正前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44條第41條第一項均提起公訴。」
北檢偵辦的部分,分別在8月31日,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夜奔總統府,向馬英九奉上專案報
告一,當時馬英九一邊翻閱,一邊唸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還有時任總統府副祕書長的羅
智強,這部分不止洩漏個資,更構成一次洩密,9月4日馬英九更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
漏修改過的專案報告三的內容,涉及教唆洩密罪。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黃世銘係於102年9月4日,總統馬英九來電指示,指定其
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第二江宜樺就未偵察終結之案件,並無指揮監督之權限,被
告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的行為,係屬違法之行為。」
厚厚一疊,北檢準備88頁重量級起訴書,字數洋洋灑灑超過5萬字,不只專案報告首度曝
光,上面留有馬英九劃下的重點之外,裡頭再三強調,總統是憲政維護者,馬英九不只具
備法學背景,更曾擔任法務部長,諷刺的是,北檢還準備1995年,法務部革新小組會議記
錄,馬英九在裡頭寫到,「檢察一體係保護檢察官免受外力干擾之防護罩,而非使檢察首
長成為政治勢力侵入檢察體系之橋梁」,如今知法犯法,全都是為了政治動機。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國會議長及內閣閣員涉及關說案,並非國家或人民遭遇緊
急危難,或應付財政及經濟上的重大變故,國會自立事項並非總統、行政院長,以及總統
府副秘書長之職權,監察通訊應秘密資料沒有阻卻違法事由,也沒有正當理由。」
翻開我國司法史,前總統阿扁因為國務機要費等案被起訴,2011年,李登輝也曾涉入國安
密帳案,最後獲判無罪,馬英九這回被起訴,成為我國第三任被起訴的卸任元首,這也是
繼10年前台北市長特別費案後,馬英九又被起訴,政壇不沾鍋再度破功。(民視新聞陳立
翰、莊俊浩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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