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反對死刑的就兩種人
1.因噎廢食
2.官僚主義
前者就是整天拿冤案在講
後者整天嗆人不懂法律
前者老是以為現在還在警總戒嚴時代
隨便可以抓人去關,直接屈打成招畫押槍斃
不知道是多久沒有update了
可能以前上歷史課沒有好好聽老師在講76年已經解嚴了
現在一二三審都定讞了竟然還可以退回再審
冤案被害人根本不缺申訴管道
科學採證的技術也進步極大,台灣還到處都有監視器
真的要成立冤案的機會微乎其微
這群人整天在講的最近的江國慶案早就是20年前的事
而且造成冤案的是軍法體系不是司法體系
還用這種不構成理由的案例去推黑數
實在是除了腦殘無法給出任何更好評價
另外一種就是官僚
自以為讀很多書,鑽研細微末節的事情
愛講原則、法規、程序、行政
鑽研到最後思考就被這些細微的東西主導
為了不犯小錯可以放任方向跟大原則脫離應該的軌道
而一拉遠到宏觀面上,他做的事情完全讓人看不懂在幹嘛
這群人的態度如果套用在一個鄉公所公務員上
就是你去申請戶籍謄本
然後對方跟你說你眼鏡跟照片不同/簽名太潦草/住址不一樣/有違反個資法疑慮
所以不能給你本人申請資料
法律跟行政同樣都是拿來維護社會運作的東西
所以分辨是不是官僚主義
很簡單就只是看對維護社會運作到底有沒有貢獻
如果宏觀面上一個10歲小孩看不懂你在幹嘛
那就是根本沒做到該做的事
其他講再多都是垃圾屁話
上面講的這種人如果不是律師法官,換做是公務員早就被人幹爆了
但學法律的老是可以拿出一堆莫名其妙的詞來跟人吵
還因此有優越感覺得別人都沒念書
廢死運動就是這兩種屁人在運作
就我私人的意見
要廢死可以,但是重罪不應該輕判還有台灣如此誇張的假釋制度
上次那個連死刑都沒有的,殺個人只判12年,實際上關8年
這種事就是在昭告社會大眾:
「法律能保障你個人就只到這樣了」
「你一輩子的努力只值一個人渣的8年」
「任何吞不下去的事代價只有8年」
不好意思,這種狀況下個人實在無法再接受廢死
作者: nightyao (yao) 2017-03-15 01:00:00
簡單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3-15 01:06:00你那個例子裡判決書都不肯去看 民事判決會影響刑事判決 這不是全世界通用的道理嗎?假釋制度也是國外來的 國外也沒比台灣嚴格多少 難怪法律系的會叫大家去看書 因為根本不知道問題在哪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3-15 01:11:00開始了 先貼標籤就可以盡情噴了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3-15 01:12:00你就是沒看判決書啊,XD 看玩判決書我們再來討論好嗎?維護社會運作有沒有助益不是簡單就可以衡量 至於你說有沒有 出來幫助弱勢 做公益 開導更生人這樣算對社會運作有助益嗎?法官有他的量刑標準 理由也清楚寫在判決書上 你自己不去看 整天腦補 我哪有辦法照你這樣講 不需要律師了 因為小孩子都看不懂律師在幹嘛 太官僚了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3-15 01:15:00你說的方向跟大原則小孩子也聽不懂是啥 這樣不也算另
我一直表達,治療要生效的唯一前提是"有改變自己的意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3-15 01:16:00另一種官僚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3-15 01:18:00因為你根本搞不懂 法律系的人在講啥 所以你才會覺得他們莫名奇妙
即使是有意願的人來做治療,可以改變自己的機率是100%一個法律人怎麼會跑來精神科治療的領域跟精神科醫師說因為法律規定要這樣做,所以這樣做就會有效...不過我也遇過檢察官來看被判強制治療的個案,坦白跟我說,只是盡可能延長他跟社會隔絕的時間,他也有底其實這樣的處遇幾乎沒效...所以...也不是所有的法律人都是這麼官僚主義的
作者:
l9763858 (l9763858)
2017-03-15 02:25:00你文章那麼多到底哪篇真的有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