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起訴? 這三位卸任總統寫下台灣「奇蹟」
台北地檢署14日依刑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洩密,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蒐集個人資料
等罪嫌,將前總統馬英九提起公訴。馬英九被訴,也寫下了我國近3位卸任總統全都被起
訴的「新頁」。
陳水扁
三卸任總統 最早跑法院者
從時間來看,陳水扁2008年5月20日卸任,但在2006年任內期間,扁家就爆發「國務機要
費案」。
2006年11月3日,台灣高檢署偵結國務機要費案,檢方認定陳水扁與吳淑珍、馬永成、林
德訓、陳鎮慧4人均涉貪瀆,但因陳水扁當時具有總統身分,受憲法刑事豁免權保障,因
此僅起訴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4人。
扁家涉弊,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發起「紅衫軍」百萬人民倒扁行動,「反貪腐」蔚為風潮
,也讓民進黨失去政權。
扁案大爆發 全家都牽扯
陳水扁卸任後,2008年8月14日,當時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舉行記者會,指扁媳黃睿靚在瑞
士以其個人與公司名義所成立的4個帳戶因有洗錢嫌疑遭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陳水扁隨
即公開承認「做了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情」,坦承將選舉結餘款匯留海外,扁家洗錢案曝光
。
2008年11月11日,特偵組以國務機要費貪汙被告身分傳訊陳水扁,並聲請羈押獲准;12月
12日,特偵組偵結國務機要費、龍潭購地等案,分別依貪汙及洗錢等罪名起訴陳水扁、
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等人,檢方並請求法院從重
量刑。
拖字訣奏效 多案停止審判
隨後,陳水扁還陸續被起訴二次金改收賄案、教唆偽證案、侵占府公文案等,但他從在看
守所內,就一直以健康為由,申請保外就醫,還曾住過台中病監,終於在2015年初開始保
外就醫,多個案件也聲請停止審判。
陳水扁雖多項官司未了,但能否「特赦」一直是個話題。最近,還有監委被提名人陳師孟
為他抱不平,揚言「清除司法敗類」。陳師孟認為,台灣應該設立「除垢法」,將「迫害
」陳水扁、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等綠營政務官的法官與檢察官趕出司法體系,「如果沒有得
到應有的懲罰,真的死不瞑目」。
李登輝
國安密帳案 有驚無險
比較起來,李登輝雖涉入國安密帳案,但在2014年8月已無罪確定,不必有人代他「出氣
」。
特別的是,李登輝所涉國安密帳案,只到二審判決,後來就因特偵組受限「速審法」而不
予上訴,無罪確定。
李登輝適用速審法的關鍵在於,依速審法第9條規定,二審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上訴將有
所限制,必須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是違背判例,特偵組因此沒有上訴。
李登輝無罪 劉泰英有罪
特偵組在2011年6月30日起訴時,認定李登輝、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等人涉侵占密帳公
款779萬多美元,透過洗錢購買台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依貪汙、洗錢等罪起
訴兩人;但李登輝一二審都獲判無罪;劉泰英最後被判3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須追繳沒
收犯罪所得15萬美元定讞。
馬英九
比諸李扁 洩密案算小case
繼李登輝、陳水扁之後,馬英九14日也在「卸任總統被起訴」的榜上留名。不過,相較於
陳水扁及李登輝所涉的貪汙、洗錢等重罪,馬英九所涉洩密等罪,在刑度上算是「小兒科
」。
而且,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必須是「犯內亂、外患罪,經一審判決有罪」、「喪
失中華民國國籍」、「犯貪汙罪」等原因,禮遇才會受到影響。馬英九即使因「洩密」被
判刑確定,目前每月禮遇金25萬元,1年800萬辦公室事務費,也不受影響。
難怪馬英九昨天下午照常出席台大哈佛論壇致詞,還一樣繼續「講冷笑話」!
http://imgur.com/eKJm5YU.jpg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10562/2342778
所以小英總統會繼續保持記錄下去還是中斷呢??樓下你說說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