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理何在? 馬英九:會到法院奮鬥到底

作者: wyin (騎個破腳踏車~何必呀何必)   2017-03-15 10:50:55
公理何在? 馬英九:會到法院奮鬥到底
https://udn.com/news/story/10562/2342658
2017-03-15 04:41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
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醜聞的人卻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洩密案昨天起訴前總統馬英九,馬英九昨天強調,前檢察總長要
向他報告,是因全案一旦曝光,是世界級的醜聞;他找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前總
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到家中,共商因應之道,是做後續公務的處理和危機的處理
,完全不涉及到犯罪。
馬英九表示,台北地檢署宣布的偵查結果,顯示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但是
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被起訴,這真是公理何在?他一定會到法院為公理奮鬥到
底。
黃世銘向我報告,是因全案一旦曝光,是世界級的醜聞。
馬英九表示,很遺憾在檢察官的偵查階段,並沒有了解他對於這件事情的說明。
這件事情的發生,黃世銘向他報告,是因為它涉及立法院高層的立委,並且涉及
相關的部會,一旦曝光,是世界級的醜聞,會造成政治動盪,社會不安。
馬英九指出,他因為兩個原因,必須要請行政院長和總統府的幕僚到他家來共商
因應之道。第一個原因是,這可能會影響到行政院和立法院未來的關係,也可能
會影響到行政院所送法案的進度,因此必須要請江宜樺來一趟。
馬英九表示,因為涉案的有部會首長,如果將來有政治責任的話,有可能就會有
異動的發生,這又是行政院長和總統的共同權責,也是憲法第五十六條所規定的
,行政院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所以部會首長的去留決定
,是總統和行政院長共享的權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找江宜樺和羅智強來是做危機處理,主要的是萬一真的發生
,要怎麼樣來處理後續。這是一般公務處理流程,完全不涉及到犯罪,何況他們
兩位的身分,都不是不應該知道的人。
江宜樺昨晚表示,檢察官未能認真看待其出庭證詞,反而採取預設立場、入人於
罪的方式起訴,令人非常痛心遺憾。
江宜樺表示,台北市地檢署檢察官以馬英九與王金平理念不合、意圖撤銷王金平
黨籍,而使其喪失立法院長職位為預設前提,推論整份起訴書內容,漠視客觀證
據及證人證詞,有違法律專業精神。
江宜樺指出,馬英九與黃世銘在向他說明該司法關說案時,都清楚表示該案已經
完成偵查,認定相關人士涉嫌行政不法,但非刑事不法,因此並非刑事偵查中的
案件,可以依職權向長官報告。但此一關鍵證詞,在起訴書中完全沒有提及或受
到尊重。
江宜樺說,起訴書中指稱,馬英九當晚召集他及羅智強討論,係為進行後續政局
安排,事實上,當晚討論重點在於關說案涉及王金平、柯建銘、法務部前部長曾
勇夫等人,對政局衝擊極大,而立法院開議在即,須評估其影響。當晚並未討論
王金平的去留問題,僅提及先進國家國會議長若涉及司法關說,大部分情形是議
長自行請辭。
作者: kazu246 (大老霸)   2017-03-15 10:51:00
說個笑話:
作者: zxciop741 (頭比啞鈴硬)   2017-03-15 10:51:00
資進黨不意外 法院國民黨開的
作者: ccucwc (123)   2017-03-15 10:51:00
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作者: leehanhan (梨憨憨)   2017-03-15 10:51:00
大概會上銬然後雙手高舉吧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3-15 10:51:00
殷大師你愛台12項背好了沒?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17-03-15 10:51:00
感到未來充滿希望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3-15 10:52:00
去土城續戰嗎?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7-03-15 10:52:00
偵查不公開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7-03-15 10:52:00
馬囧可真在意那污點啊,真自戀
作者: perfect07117 (圈)   2017-03-15 10:53:00
到土城住到爽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7-03-15 10:54:00
土城套房收乾淨了沒
作者: TIC05 (悠閒過生活)   2017-03-15 10:55:00
正直跟善良到底幾時回來
作者: cal629195 (ny)   2017-03-15 10:55:00
這文到底是支持還是否定馬英九?憲政分際總統可以越權指揮行政體制違法監聽政敵?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7-03-15 10:56:00
推 沒羈押公理何在?
作者: linder (度己以繩,接人用抴)   2017-03-15 10:59:00
職業學生、一路靠黨國特權栽培之人有資格提「公理」?之前當政把權力分立、憲政體制棄如敝屣,一切只為政爭
作者: route22 (Enchante)   2017-03-15 11:00:00
非國安國防祕密
作者: linder (度己以繩,接人用抴)   2017-03-15 11:00:00
政爭輸了,現在預備受刑事制裁剛好而已阿~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7-03-15 11:02:00
幹,阿扁也是這樣,難道你就不用坐牢?
作者: drmfs01 (red)   2017-03-15 11:07:00
=.= 阿扁是被陷害的 和馬九有罪哪裡一樣?
作者: gg0079 (edr)   2017-03-15 11:26:00
殘酷的事實就是他真的是靠他爸的名聲 不然沒啥人認識他的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7-03-15 11:26:00
真是蠢廢物一個,關說有沒有罪關你洩密有罪甚麼事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7-03-15 11:37:00
什麼鬼理由 你可以等偵結再討論啊 你可以等討論好後再開記者會啊 是有那麼急唷 而且記者會通知還是你們發出的還說不能錯過 我看你巴不得早點公開吧= =
作者: y8202231 (mako)   2017-03-15 11:44:00
快去土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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