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何在? 馬英九:會到法院奮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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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04:41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
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處理司法醜聞的人卻被起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洩密案昨天起訴前總統馬英九,馬英九昨天強調,前檢察總長要
向他報告,是因全案一旦曝光,是世界級的醜聞;他找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前總
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到家中,共商因應之道,是做後續公務的處理和危機的處理
,完全不涉及到犯罪。
馬英九表示,台北地檢署宣布的偵查結果,顯示關說司法個案的立委沒事,但是
處理司法關說醜聞的人被起訴,這真是公理何在?他一定會到法院為公理奮鬥到
底。
黃世銘向我報告,是因全案一旦曝光,是世界級的醜聞。
馬英九表示,很遺憾在檢察官的偵查階段,並沒有了解他對於這件事情的說明。
這件事情的發生,黃世銘向他報告,是因為它涉及立法院高層的立委,並且涉及
相關的部會,一旦曝光,是世界級的醜聞,會造成政治動盪,社會不安。
馬英九指出,他因為兩個原因,必須要請行政院長和總統府的幕僚到他家來共商
因應之道。第一個原因是,這可能會影響到行政院和立法院未來的關係,也可能
會影響到行政院所送法案的進度,因此必須要請江宜樺來一趟。
馬英九表示,因為涉案的有部會首長,如果將來有政治責任的話,有可能就會有
異動的發生,這又是行政院長和總統的共同權責,也是憲法第五十六條所規定的
,行政院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院長提請總統任命。所以部會首長的去留決定
,是總統和行政院長共享的權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找江宜樺和羅智強來是做危機處理,主要的是萬一真的發生
,要怎麼樣來處理後續。這是一般公務處理流程,完全不涉及到犯罪,何況他們
兩位的身分,都不是不應該知道的人。
江宜樺昨晚表示,檢察官未能認真看待其出庭證詞,反而採取預設立場、入人於
罪的方式起訴,令人非常痛心遺憾。
江宜樺表示,台北市地檢署檢察官以馬英九與王金平理念不合、意圖撤銷王金平
黨籍,而使其喪失立法院長職位為預設前提,推論整份起訴書內容,漠視客觀證
據及證人證詞,有違法律專業精神。
江宜樺指出,馬英九與黃世銘在向他說明該司法關說案時,都清楚表示該案已經
完成偵查,認定相關人士涉嫌行政不法,但非刑事不法,因此並非刑事偵查中的
案件,可以依職權向長官報告。但此一關鍵證詞,在起訴書中完全沒有提及或受
到尊重。
江宜樺說,起訴書中指稱,馬英九當晚召集他及羅智強討論,係為進行後續政局
安排,事實上,當晚討論重點在於關說案涉及王金平、柯建銘、法務部前部長曾
勇夫等人,對政局衝擊極大,而立法院開議在即,須評估其影響。當晚並未討論
王金平的去留問題,僅提及先進國家國會議長若涉及司法關說,大部分情形是議
長自行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