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訂兩百個麵包棄單的是她 臉書怨網友逼上絕路
3.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縣一對夫妻,日前接到一份訂單,說是要急用兩百份麵包,沒想到麵包都做好了,對
方臨時卻說要取消訂單,事後上網查詢,才知對方也是「同業」!而遭指控惡意棄單的女
子,似乎也難耐輿論壓力,終於重開臉書致歉,但說明完後又關閉臉書!
這名遭指控的呂姓女子,在12日於臉書貼文,她寫道「前幾天發生訂單事件,這樣的事情
第一時間我選擇關閉粉絲專頁,不做回應,並不是我心虛逃避,而是面臨這突如其來的龐
大壓力,我需要一個小小的空間,讓我喘口氣,同時我也怕會去連累到我臉書上的朋友,
所以我選擇在第一時間把臉書關閉。」
她也強調強大輿論,讓她非常害怕,也解釋事件原因。「不做任何回應,因為我真的被恐
怖騷擾的電話嚇到了,在此我先向梁先生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取消訂單造成您當天的困
擾了!請相信我不是故意惡整你們。」
但她也在臉書上質疑,認為麵包店夫妻所出貨的兩百個麵包,應該有部分是現貨,而非為
她專門製作。「3月6日下午臨時接到來電說因活動需要麵包,是否可以幫忙處理,為了賺
取這微薄的利潤,我出門找尋,2點多剛好到溪湖,看到梁先生的攤位,我詢問房東『有
麵包了嗎』,他說3點就會到溪湖了,梁先生應該在路上快到了,於是我拿他給的名片打
手機給梁先生,請他先降當天從大城要載到溪湖攤位的麵包數量先保留200個,大約4點左
右過去拿。」
「在此我想澄清一下,並不是梁堂姐所說,拉下做生意的鐵門,特別為我臨時製作的訂單
,我是請他先保留當天原本已做好的麵包。…因為麵包製作過程不是這短短一個多小時時
間就可以完成的,我想就算憑著2、3人在短短時間內是不可能完成的,麵糰需要時間發酵
烘烤,何況梁先生在大城鄉下午2點多接到電話,4點左右取貨,再扣除大城開車前往溪湖
的時間約40分鐘,前後剩下不到1小時時間。」
「相信從簡單的麵粉,到整個麵包的完成需要時間,並不是短短一個小時的時間可以完成
,尚需時間冷卻包裝,就算是數十人大間工廠,也無法製作吧?…這種種因素是無法在1
小時完成的,請問有誰可以克服這些因素在1小時內趕製200個麵包?…所以這些都是早已
做好的成品…並不是梁堂姐(指稱)所說拉下做生意的鐵門,特別為我製作臨時的訂單」
。
呂女也解釋,她後來會棄單,是因為後來客人要求交貨時間又提早,所以她「被迫不得不
取消」、「萬分焦急的我,非常愧疚的趕緊打電話給梁先生,希望他可以將這些站時保留
的麵包拿出,利用4點多學生下課,與下班尖峰時段盡快賣出。…絕不是惡意棄單!」
她也強調自己身體狀況不好,希望網友不要為難,「我自己只是一個平凡女子為分擔家計
,自學饅頭,利用工作空檔賣給認識的朋友,賺點蠅頭小利,設粉絲團只是分享作品,滿
足自己小小的成就感。二月初因為剛動完大手術,因為經濟因素,不得不犧牲休息,硬撐
回職場賺錢貼補家用。」但沒想到因此事遭到網友抨擊,甚至臉書公布她手機和個資,讓
她心理壓力甚大,她還反嗆,「真的為了這兩千元要把我一個剛出院的女子逼上絕路嗎?
」
不過也有網友分析,認為此篇道歉文誠意不足,「第一,被惡搞的麵包一個10元,200個
不過2000元,如果有心認錯,為何不吞下這筆不大的損失?第二,既然出面澄清,為何還
要將責任往別人身上推?」
但這位網友同樣犀利批判「受害者」,寫道「此事受害者也有可議之處,下午二點多接到
四點要200個麵包的訂單,基本上若是原本沒有存貨是不可能在兩小時內製作出來,所以
,某個程度應該是業者本身已經有些成品,呂小姐惡意棄單固然不對,但是業者是否也刻
意將事端擴大呢?」(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70315/1076633
5.備註:
我不是棄單,我是臨時取消跟我不是棄養,我是養不了有87分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