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淫師染指國二女 還狂LINE鹹濕簡訊
台南市一名陳姓國文教師2012年染指班上國二女學生,在補習班教室、女學生住處等地
點猥褻且發生關係,女學生父母發現兩人LINE的鹹濕對話,陳男寫著「和妳結合為一,
真的很愉悅,妳呢?」、「看到這裡,身體是否回想起被我撫弄的快感呢?」,報警揪
出狼師。台南地院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5年6月,因陳男拿出150萬元和解,獲得
女學生及其家人原諒,二審法官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
二審判決書指出,32歲陳姓補習班教師在2012年因為教導國文、社會,而與李姓女學生
邂逅,兩人在補習班的地下室教室初嘗禁果,陳姓教師又藉送生日禮物、課業輔導等理
由發生關係,甚至趁女學生父母出國,陳男還跑到女學生家發生關係。
兩人關係維持一年多,2014年底女學生父母發現女兒的網路聊天紀錄,發現陳男寫給女
學生的信件,內容詳述兩人性行為時的露骨細節,寫著「和妳結合為一,真的很愉悅,
妳呢?」、「看到這裡,身體是否回想起被我撫弄的快感呢?」、「我喜歡你在我下面
,輕啟朱唇吞吐.......」
女學生在法庭審理時指陳,陳男曾威脅她,若她不從,就要將她綁起來或以變本加厲方
式侵犯她,她因害怕才屈從,現已不願回想當時情狀。陳男承認兩人有曖昧,否認肌膚
之親,但因為陳男在信件中一再使用「想念」、「還記得」、「回想起」,法官認定陳
男曾實際發生性關係。
但法官也發現,女學生則在LINE對話中對表示希望能有陳男陪伴、不願變成單純朋友關
係等,認為兩人有較親密的往來,但應該是「合意」的男女關係。不排除女學生是因怕
被父母責罵,做出不實證述。
二審法官主張,陳男與女學生已逾越師生之情,陳男所為對女學生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
,已造成不良影響。考量雙方已和解,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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