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葉慶元 顛倒是非-馬起訴案初步法律見解

作者: lolivo (丐幫幫主)   2017-03-15 19:49:00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資深律師葉慶元對於馬英九被起訴案相當不以為然,除覺得柯建銘的說法是顛倒是非之外
,也提出自己對於馬被起訴案的初步見解,以下為葉慶元律師的法律解析。。。
起訴書第四點實在有點神扯。。。
FB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83228901726064&id=1089880044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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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內容:
【初步見解】
1. 「偵查不公開」,是指行使偵查權的檢警調不對外界公開,以免影響審判公正。檢察
總長行使的犯罪調查以及追訴權是行政權的一環,不論向總統或行政院院長報告,都不應
構成洩密。
2. 進而言之,縱認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就構成洩密,此一「秘密」在檢察總長報告之後
,即已喪失其機密性
3. 台北地檢署引用一個最高法院的秘密判決,主張秘密在洩漏後廣為人知前,得知機密
之人仍有保密義務。此一判決因為一般人均無從得知,所以不得以此擴張機密的範圍,並
指謫馬總統違反保密義務。
4. 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中,直指馬總統係基於政治鬥爭目的,「為圖撤銷王金平黨籍使
其喪失立法院院長職位」,而為相關行為,但是起訴書並未檢附相關證據證明此一意圖,
並不妥當。
5. 立法院院長涉及向法務部部長以及高檢署檢察長,為反對黨之黨鞭進行司法關說,影
響國家政局甚巨,總統找行政院院長以及總統府副秘書長,針對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之事
宜進行討論顯非「無故」,台北地檢署的法律見解有誤。
作者: DASHOCK   2017-03-15 19:49:00
說的好 GOOGLE剋星!!!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7-03-15 19:50:00
也就是說 秘密在被說出去之後就不是秘密囉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3-15 19:52:00
法律界糗爺來啦 之前黨產臉腫消啦
作者: shauhon (萬萬葉)   2017-03-15 19:52:00
原來機密只要公開就不是機密了,說得也是
作者: rasputin   2017-03-15 19:52:00
滑手機的小屁孩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3-15 19:56:00
今天上夜班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3-15 19:57:00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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