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掛乃至很多人對臺灣法律和司法認為該改革也提出很多意見。
例如嚴刑竣法、包青天式3位一體(檢察官、法官、律師)的糾問制、快速審判、司法官審查小組審查沒通過退場、老人才能當司法官、民選司法官、陪審制、更多的死刑。
為什麼不要讓這些人的意見整合找個縣市試辦5年,不要說達到更好的要求只要比現行司法體系還遭這些人全部處罰,冤獄和誤殺比例高過現在的體系也由這些人賠償不夠賠後代跟著賠、多出來的成本這些人負擔。
最後一段對比他們說的法官判決要負責當然他們改革出問題也要負責。
這樣子好不好,成功失敗一番倆瞪眼不用爭,成功就全國推行失敗就是這些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