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razin (Lorazin)》之銘言:
: 先講我未婚
: 我不淫人妻
: 因為不想背上通姦罪的前科 得不償失
: 在我的周遭 看過一些可能犯通姦罪的朋友
: (只是沒被抓到)
: 舉例來說
: 朋友A
: A的前女友 已嫁人 有小孩 因為跟老公感情不好
: 所以回頭跟A連絡
: 當他們兩越走越近時
: 我提醒A小心對方老公已經懷疑 找徵信 你就糟了
: 最後他們 有共處一室 說是沒有怎麼樣啦
: 我是信了 後來沒再連絡
: 朋友B
: B和ㄧ對夫妻是朋友關係
: B離婚不久 夫妻的妻 和B竟然 酒後搞上床
: 我是不認識此夫妻 不過我從此跟B保持距離
: 朋友C
: 老實是賺錢的宅夫 育有兩個小孩
: 臉書看到的都是家庭出遊照
: 不幸 老婆偷人了
: 朋友C崩潰
: 但為了小孩又不想離 低聲下氣嘗試挽回老婆
: 但老婆想離 還想要監護權與房子
: 而小王也是人夫
: 目前已掌握證據
: 回到主題
: 許多法律人 說
: 1.民事處理就夠了
: 2.家務事不虛要國家管
: 3.別人的性器不是你的財產
: 4.通姦沒有受害人
: 5.通姦除罪化已是結論了
: 6.原配聯合起來欺負小三的情形不該存在
: 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怎麼看
: 我覺得還是見仁見智啊
: 民事對於超有錢跟超窮的小三小王根本沒輒
: 就是要刑事出庭 前科 永遠公開的判決書 才是
: 第三者會怕的東西啊 不管男女
: 現在台灣婚姻 就是一個婚後通姦犯刑法的婚姻
: 所以結婚前 自己三思再結啊
: 淫人妻 睡人夫前都三思再睡啊
: 回到最後的問題
: 1.未來 若通姦除罪化後的台灣婚姻
: 會是什麼樣貌呢?
: 有沒有冷靜客觀的分析者
: 能分析除罪化後的 原配 外遇者 小王小三 幼子
: 各會改變為什麼樣貌呢?
: 2.贊成與反對除罪化的人各是哪些人
: 各在想些什麼呢?
: 基本上我採取現在法律怎麼定 就怎麼因應
: 所以我不反對 只想知道該怎麼應變
: 有卦否?
通姦除罪化後我倒覺得夫妻雙方會更用心經營愛情
了解他方不僅是你的配偶 更是你的愛人
而愛情是很主觀的 會瞬間燃起 也瞬間消逝
只要對方突然不愛你了
你再怎麼愛對方 也變成包袱跟騷擾
這時候他沒有錯(身體是他的,他該有百分百的性自主權,而配偶並沒有)
錯的反而變成不放手的你
所以所謂發現老公老婆通姦後
用刑事逼對方上法院、搶子女親權、逼民高額賠償
把有罪判決書送到對方生活圈讓對方黑掉
這種「洗門風」「召告對方姦夫淫婦」「用小孩綁對方」等等的手段
只是更反映一個恐怖情人的可悲與可惡罷了
愛情裡面,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不被愛的請默默離開給自己最後還尚稱瀟灑的下臺身影
你不會認為被甩的男生女生無論有多麼慘就有權力去報復對方